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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造成死亡承担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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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造成死亡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车祸造成死亡承担怎样的责任
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抢救无效后死亡。在此种情况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2、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3、交通肇事后隐藏或者遗弃被害人,致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二、发生车祸构成犯罪的情形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因为不同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此时肇事者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在刑事责任方面,有的时候定为交通肇事罪,有的则属于故意杀人罪。即使在同一罪名中,因为犯罪情节不同,导致最后的量刑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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