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哪些情形下法院准予返还彩礼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如今,男女结婚之前一般都要由男方家给付女方家一定数额的结婚彩礼,当然彩礼的给付肯定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那通常在哪些情形下法院准予返还彩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形下法院准予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是形成同居关系,为此,给付彩礼的父母或亲属依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能否支持?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二、返还彩礼有时间限制吗
返还彩礼是有时间限制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问题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有关彩礼的权利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般情况下,有关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双方解除婚约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二)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则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四)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五)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不是任何情况下,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那么法院就一定会准予返还彩礼。此时,需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若符合,那么才会准予返还,不过此时还要注意,即使可以返还彩礼,但一般也不会全数进行返还了。



·怎样对诉讼离婚中的财产进行分割
      在诉讼离婚中,虽然由法官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但如果离婚夫妻在财产上面存在争议的话,法官也是要对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那通常应该怎样对诉讼离婚中的财产进行分割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对诉讼离婚中的财产进行分割 一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双方所关注的...


·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浙江省社会抚养费案件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


·后悔办理离婚证怎么办
      有的夫妻离婚可能是真的没有感情,而有的却是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一时冲动去办理离婚证,而在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又后悔。那要是夫妻一方后悔办理离婚证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1、离婚证有什么法律效力?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当事人可以...


·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孩子吗?
      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孩子吗? 当今社会,离婚概率越来越高,夫妻之间要是有孩子,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必不可少的。夫妻离婚,孩子以后的生活状况及成才方式有很大的影响,双方都希望孩子能够留在自己身边,亲自照顾孩子的一切。在夫妻离婚中,要让女方抚养孩子吗?下面就为您说一说,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付抚养费几号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付抚养费几号付?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写得很清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


·国家赔偿的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虽然国家机关的职员,在审理案件时,会遵守既定的法律的规定,但是监尽管如此,也难免导致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此时,该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的请求,若不赔偿,将会实施强制程序,具体来说,国家赔偿的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的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怎样...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的。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一方不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分歧,可以不写入离婚的民事诉状。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出现分期...


·起诉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多久?
       起诉离婚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申请冻结财产的,法院会允许执行。一般财产的冻结期限不会超过半年,诉讼判决以及案件的的审理结束冻结的财产应该就可以解冻。当然这其中必须包括当事人的离婚不含有诈骗的成分,而且冻结的财产中不应该包含不合法的成分。 一、离婚诉讼冻结财产的期限的规定 人民法...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有些人遇到了被告不肯出庭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婚姻案件原则上不能缺席判决,原因在于: 1、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若当事人不出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的事实都有很大的难度,且这些方面都对当事人的生活乃至人生产...


·离婚以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
      离婚以后可以告对方重婚吗?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


·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一、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同性恋行为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性恋行为并没有违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异性同居而非同性同居,故同性恋不够成离婚条件。   二、民法典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