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住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如何续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住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如何续费? 一、住房土地使用年限计算
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住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如何续期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
《条例》发布后,温州市区开始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期,市区在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时,将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取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简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物权法》只规定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都没有明确。到目前,国家也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立法的滞后,使得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办理相关续期手续,给群众带来不便。
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我们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综上所述就是住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如何续期这个问题的介绍,一般来说住房的土地使用都是自动续费的,并且我国的法律对此的续费标准和期限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个人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的。



·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是由专门的部门出具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使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申请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才能够使用土地,关于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样的很多人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土地使用权怎么过户还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处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样的? ...


·外地人买西安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外地人买西安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外地人买西安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非西安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资料有: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 2、未成年小孩的出生证明/户口本; 3、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二)非西安市户籍购房资格审核时间为5...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海城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州管理...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谁管?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谁管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是由当地的土地局负责管理的。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


·土地股权转让协议须知
      土地股权转让协议须知经济学、法律意义上的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本来界限是十分清晰的。但虚拟资本的转让,往往意味着实体资产支配权的转移,从而使一些人对二者的界限模糊起来。比如,有人认为,在股东之间发生股权转让时,其包含的土地使用权也发生了转移,所以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最新沈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沈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就地就近安置——户型45~90平方米 凡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有关单位根据土地规划组织建设。安置房屋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最小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由被拆迁居民签订...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在我国每个地方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焦作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来制定了相关补充标准。但是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是差不多的,至于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有所差异,那么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焦作...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可以判缓刑吗?对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四百一十条明文进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一、概念 土地使用权续期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条件 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如下条件: (一)该块土地的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 (二)使用人有...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审计的方法和重点有哪些内容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审计认识上常见的三大误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重要特点是改造范围较大、涉及拆迁户较多,无证房和历史遗留房屋情况复杂,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拆迁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国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需要根据土地的征用面积给予被征地人员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征收土地的丈量。征地部门会使用各种科学的手段对要征收的土地进行测量,以确定征地面积。所以,征地时的丈量工作是重中之中,不能忽视。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征收土地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