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诸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哪里进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今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在飞速的发展,因此在交通方面也在不断进步,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发。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首先想到的就是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诸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哪里开具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单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关于责任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不予受理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的认定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诸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哪里开具?无论什么地方的交通责任事故的认定都需要由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书也需要由他们来开具,如果对认定结果有不服的情况可以向认定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诉,复核的结论会及时告知当事人。


·北京社保能补交吗
      北京社保能补交吗可以补交,找北京的社保补缴公司办理。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


·减少1000万注册资本要交税吗
      要。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以吗,车牌补领程序是什么
      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以吗,车牌补领程序是什么购买汽车之后办理车牌就是我们需要去关注的事情,对于车辆来说车牌就好比是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上牌照的话车辆是无法上路使用的,车牌也方便了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管理,不过对于车牌有很多人有不一样的看法,所以会想要进行转让购买,那广州机动车...


·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
      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 农村回迁房一般是乡产权,不能随意上市交易 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一)业主已经取得房产证 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


·转让股份给个人需要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 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厂区内交通事故归警察管。 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相关政策是怎样的?许多车主在使用车辆过程中,都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除了车辆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外还会再购买商业保险,这样对于一些剐蹭或轻微事故,甚至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重大事故,都有保险可以在最大限度内兜底,但是,在商业车险实行浮动费率后,如果还是这样处理就可能不仅不会...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必须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行,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具体应该交纳多少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多少 1、取保候审...


·婴儿车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谁负?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高空坠物事件是时有发生的,此时行人的人身安全难免受到损害,由于高空坠物距离地面较高,故而若导致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损害是比较严重的,砸中婴儿更是有可能使身体受到损害,此时婴儿车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谁负? 婴儿车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


·什么是闯红灯 机动车闯红灯扣几分?
      为了更好的对道路交通进行管理,其实在很多路口都是设置了红绿灯的,如果您都能够严格的遵守红绿灯的指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不得不提,现实生活中出现机动车闯红灯的情况比较多,而此时也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者进行处罚,其中机动车闯红灯扣几分呢?我们一起结合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