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验收房屋不合格应该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新房收房之际,许多购房者都被如何进行房屋验收以及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的问题所困扰。实际上,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有法定的验收流程,若是验房时发现质量问题,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那么验收房屋不合格应该怎么处理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验收房屋不合格应该怎么处理
1、小的质量瑕疵问题
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2、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
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是指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另外,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由于延迟交付而造成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已经办理完入住手续,在入住之后发现这些问题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期间的损失,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严重的安全性结构问题
第三类问题就是出现的房屋裂缝以及露筋等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之所在,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如果没有存在安全性结构问题,则可以要求开发进行常规的维修整改即可,整改期间的损失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证实房屋确实存在严重的安全性结构问题,那么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房,那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出具设计部门的设计整改方案,对房屋进行加固整改,保证房屋的安全性结构,期间的整改损失由开发商负责。
二、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对于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买受人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1、实际履行。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实际履行是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一项主要补救措施。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约方确无力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均不宜采取此种补救措施。
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
3、违约金及损害赔偿。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在房屋验收的时候,业主要结合开发商确定的规划查看小区的规划是否作了变更;还要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附图及有关配套设施的约定查验实际交付的房产与约定是否一致;最后要细致的进行验房,找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 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越来越高了,而对于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也会变得很激烈。但只有对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做出分割。要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那就是不能分的。究竟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五种常见情况的离婚后房子归谁 (一)双方对夫...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父母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父母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父母还贷的情况下,如果父母确定为赠予的情况则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不赠予的情况下,则不应当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为了保证房屋抵押的效力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一、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


·在北京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
      2016年需要安排孩子在北京上学的家长们,你知道16年在北京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吗?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近日有不少家长咨询这个问题,如在某个区租房,要证明在某区租房都需要提供那些证明材料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根据15年幼升小政策,不管是那个城区,只要你没有房产又想在北京上学,首先...


·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否可以?
      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否可以?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只要是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


·一、东莞二套房首付是怎么规定的?
      一、东莞二套房首付是怎么规定的?根据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均为三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简单来说就是东莞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三成,而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


·房屋共有人签字遗嘱是否是共同的遗嘱
      一,房屋共有人签字遗嘱是否是共同的遗嘱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时,立遗嘱时夫妻二人可以立共同遗嘱,将房产给谁继承。如果父母单方面立遗嘱处置房产,则只能处置一半的房产,遗嘱中属于遗嘱人的那部分房产按照遗嘱继承,另一半房产则要按照法定继承。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


·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有哪些
      北京的房价越来越高,许多人在北京打拼了一辈子但是买不起一个房子,对于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房屋买卖流程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我们要按照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北京房屋买卖流程 1、提交材料审查购房资格 《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无论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只要只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有质量安全标准,有了这些标准我们才能使用这些房屋,因为一旦住房标准存在较大的问题,那么房屋就会有安全问题,那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有哪些呢? 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的?
      当今社会,离婚的概率变得越来越大,这不禁让人感到诧异,或许也太多的人会问,为什么离婚的概率会这么大,您也许会从新闻上,电视上看到不计其数的离婚的家庭,这已经变得习以为常了,一个家庭的破裂也直接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很多家庭最开始也是为着孩子的成长而一直忍受,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事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