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租房时常遇到的二房东,就属于转租房屋。不管是房屋直租还是房屋转租,都需要签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就房屋转租而言,当事人应该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
1、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2)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3)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不能转租的房屋有哪些
(1)承租人拖欠租金;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
(3)预租的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5)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需注意的是:法律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罚款。
由于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屋转租的现象比较多,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所以提醒您注意,要提前预防房屋转租纠纷的出现,在签房屋转租合同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其中可能出现的陷阱,这样才能更好的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若不幸产生纠纷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夫妻婚前房产公证吗,婚前房产是否有必要公证
      由于近年来离婚率不断攀升,因离婚引起的房产纠纷也越来越多,往往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夫妻双方为了房产争得面红耳赤,对簿公堂。出于对个人婚前房产的保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行婚前房产公证,那么在结婚前真的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吗?婚前房产公证的意义在于什么?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


·大圩回迁房可以购买吗?
      大圩回迁房可以购买吗 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


·新婚姻法房产离婚时应该怎样进行分割?
      随着离婚率的日渐攀升,离婚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而这些纠纷多数和房产分割问题有关。而在最新出台的婚姻法中,对于这些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那么,2017年新婚姻法房产离婚时应该怎样进行分割?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


·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罪无罪辩护从哪方面进行?
      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罪无罪辩护从哪方面进行?(一)主体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二)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1、诈骗罪无罪辩护的核心问题——“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与排除(1)未正常履约≠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务的态度。行为人虽未依约履行,但承认债务并积极...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的现象不断增多,虽然国家有统一的要求,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参考其他的补偿标准,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所以,了解清楚自己所属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很有必要。本文中就将...


·婚前公房婚后拆迁,离婚时拆迁利益如何分割?
      一、婚前公房婚后拆迁,离婚时拆迁利益如何分割?  如果是婚前的房屋,需要看所有人或者权利人是谁,如果只是对方的话,同时在婚后并未许诺变化房屋所有权。那么在离婚拆迁的时候,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仍是对方,该笔拆迁补偿款应当是由对方所有,但是对于人员的安置费用,这一补偿应当是分摊到个...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如何处理?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需要对于这部分的财产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无财产房产还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因为离婚涉及到的不仅仅只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其他的所有问题都涉及到的问题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约定,例如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各项问题的违约...


·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最新版
      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最新版   社会在进步,城市化进程在加快,每一样东西都是有一个保质期的,房子也不例外,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子征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整理了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欢迎您阅读了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1、产权交换式补偿。 2、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


·对很多想要购房的居民来说,其中最现实的一个目标就是首先能够攒
      对很多想要购房的居民来说,其中最现实的一个目标就是首先能够攒够房子的首付。不管是向银行贷款或者是通过其他的渠道来筹钱,首付肯定是需要一次性交清楚的。不过很多人认为,可能会觉得二手房的首付比例要低于新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深圳二手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深圳二手房首付比例...


·没有遗嘱的房屋要怎么分?
      相信您都知道,公民生前若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在其去世之后就需要按照遗嘱中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这里面若有关于房屋的安排,则也是要严格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割的。那要是没有遗嘱的房屋此时应该要怎么分才好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有遗嘱的房屋要怎么分? 根据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