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损害赔偿问题是避免不了的问题。确定损害赔偿由谁承担的依据便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因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时所为的行为而不同。那么,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如何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要确定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三个标准:
(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应有事故责任。如本案中的张某虽无证驾驶,但在道路上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但被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追尾,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无证驾驶的行为就与事故发生之间没有因果,无证驾驶的张某就没有责任,而应当认定刘某的全部责任。
(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对事故发生原因力的大小。原因力是指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共同原因中,每一个原因对于损害结果发生或者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
(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在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二、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违章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但并不是所有违章都能引发交通事故。无证驾车是一种严重违章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无证驾车,就一定发生交通事故,有驾驶证不一定就不发生交通事故。实践证明,无证驾驶本身不是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
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先将有无驾驶证暂时搁置一边,强调不管是有证还是无证,都应遵守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谁有违章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谁就应承担事故责任。无证驾车者除“无证”外,在驾车过程中如果没有其他违章行为,就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如果有违章行为,应根据其行为与事故之间因果关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如果该违章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就不应承担事故责任。杜绝那种凭“可能”、“想当然”的各种推测去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更不能武断地认为只要无证驾车就有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并不仅仅因为是否违章就将事故责任直接归责于事故中的违章人。对于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责任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能一概而定的,如果事故是因为无证驾驶人的过错造成的,无证驾驶人当然应该承担事故全责。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第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第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


·交警中队长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警中队长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


·一、夫妻汽车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一、夫妻汽车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所有人是单位的,需要企业代码证和公章)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


·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像什么轻微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这些都是通过对交通事故的大小进行划分之后确定的,而针对不同大小的交通事故,在实际处理的时候采用的方式方法可能还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一、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好意施惠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好意施惠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好意施惠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好意实惠之侵权归责原则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以及善意目的性,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出发,酌情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不动产是否可以指示交付?
      不动产是否可以指示交付?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确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车辆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
      车辆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车辆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1、甲方将车主 的 轿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 ,小写 。 2、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出车祸不处理会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不处理可能会影响下一年车险的购买费率,并且没有处理受害者也可能会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这时候保险公司可能会以肇事者为处理好交通事故为理由拒绝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知识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过反复宣传和讲解,其危
      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知识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过反复宣传和讲解,其危害和后果媒体也曾经多次报道,但在现实中,有些驾驶人还有侥幸和麻痹心理,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觉得自己驾驶的车辆小、好操控,而且摩托车灵活轻便,看见警察检查便于调头逃逸,因此,往往摩托车更容易出现酒驾,那么,醉驾骑摩托车出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