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怎么讨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怎么讨债一、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怎么讨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二、没有借条如何要债?
1、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
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如果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则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
债权人如果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的证言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因此该录音是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实践中,如果借条中有约定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届满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那么您就可以持着借条向法院起诉来讨债。如果没有借条,那么您就需要收集其他诸如录音录像之类的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资料来起诉。



·欠债上门要怎么处理
      收债人做出暴力上门要债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


·钢管企业倒闭后欠款的清偿顺序
      钢管企业倒闭后欠款的清偿顺序 一、企业倒闭后的破产财产 企业倒闭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 一、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 (1)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


·一、未到期的婚前存款离婚怎么分配?
      一、未到期的婚前存款离婚怎么分配?婚前的个人存款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婚前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割,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 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


·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购销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卖方提供
      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购销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卖方提供卖方需要的货物,卖方依据合同条款付出相应的价钱,这样合同就可以履行成功了。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整理了一份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


·信用卡款还不上后果是什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现代信用卡方便了很多资金紧张的人,是可以提前透支一定金额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但是信用卡是有规定的期限归还的,有些人抓住其中的漏洞就欠着款没有还,那么会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呢,下面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就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信用卡款还不上后果是什么样的1、高额利息和滞纳...


·不同付款方式的合同付款说明有什么要注意的?
      不同付款方式的合同付款说明有什么要注意的?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订立合同付款,也可委托代理律师订立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除付款相关约定说明外,还要写清详细身份信息、违约金的具体标准等。款额一般比较巨大,最好找保证人提供担保。那么不同方式的合同付款说明都有哪些要...


·怎样才能避免个人间的债务纠纷
      当前社会上债务纠纷非常普遍,对此,我国民法制度中规定了一些对债权人的保障措施。在成立债权债务时,债权人要运用现有的法律制度,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就能避免一部分债务纠纷的发生。那么具体来说,怎样才能避免个人间的债务纠纷,或者说,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具体的阐述。...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3条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担保合同中对担保期限为约定,则为届满期后6个月。如果约定不明,则为2年。 根据担保法...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