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么? 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么?
在合同的转让上各国做法不同,主要有自由主义、通知主义和债务人同意主义。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通知主义。其理由在于,转让合同关系作为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完全可由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因此应当允许合同权利的转让。但是就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而言,尽管债权人转让权利乃是根据其意志和利益处分其权利的行为,但此种处分通常有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这就产生了一个法律上的权益冲突现象。即从保护和尊重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交易出发,应当允许权利人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及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自由转让其权利,但是从维护债务人的利益出发,又应对权利转让哪个作出适当限制,即转让应征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
转让债权的通知是不能撤销的,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因此,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只有在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撤销其转让权利的通知。
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考虑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的平衡,合同法在权利转让的问题上确立了权利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的原则。根据本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转让行为生效。未经通知,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样规定一方面尊重了债权人对其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也防止债权人滥用权利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同时将权利转让生效的决定权交给债权人行使,也符合其权利本身的属性,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由此可见,在我国债权转让实行通知主义,即债权人经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到债务人后,债权转让就生效,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产生。按照法律规定,除非是第三方同意,否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这样规定,也是确保了债务人的知情权,防止债权人损害债务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2023
      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


·欠钱坐牢不还钱受害人怎么办
      欠钱坐牢不还钱受害人怎么办可以起诉的。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因为构成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一个处罚。而在监狱服刑这种情形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服刑的犯罪分子主张合法的债务,同时民事诉讼法还针对这种特殊的情形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管辖。司法依据:《民事...


·民间借贷合同应该约定多少的利率利息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合法的,也是很常见一种借贷。我国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了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通常都是在亲戚朋友之间或者是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发生,但是,也是有风险的,并不能保障资金或者是利息一定可以收回,因为借贷而造成的亲戚朋友形同陌路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很有必要...


·并购后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并购后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一、企业并购后债权债务 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2、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1、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


·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一、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的,可以提供转账记录或者其它的证据来起诉处理,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


·公路借土回填运输合同要怎么写? 如今我国物流业十分发达,公
      公路借土回填运输合同要怎么写? 如今我国物流业十分发达,公路运输是主要的货物运输方式之一。贸易公司经常进行货物的采购销售,就需要通过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双方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应当以合同的形式确定运输中的注意事项。那么,公路借土回填运输合同要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一、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不良影响 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个人不良征信有什么影响呢? 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一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一是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 信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种债券的形式,但是这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比较特别的规定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1.1...


·借款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借款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1、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资金的出借人来说,所出借的财产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也必须在遵守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将所借资金用于合法渠道; 2、民间借贷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借贷双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在合同中详...


·通常借条违约金多少一天
      通常借条违约金多少一天?借条违约金没有统一规定,但借条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年利率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