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和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将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土地慨况:
1、位于和横公路边(黄陂坜坑)405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编号为和地交(拍)字20111号,用途为住宅,转让年限为40年,地号G-01-1326。
2、规划指标和设计要求:用地面积404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162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不高于40米;临福和大道建筑红线应退缩2米,台阶及雨蓬(阳台)不得超出建筑红线;用地内应设停车场或设有足够的停车位,按建筑红线设计的临路建筑(区内的建筑除外)底层净高最少达到5.0米;临道路建筑设计应美观大方,与周围建筑立面及景观路相符;南面间距应按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3、竞买起叫价人民币1215万元,设有保留价,过户费用、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等由竞得人支付,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21万元。
(二)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批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带租约拍卖,竞得人除按规定时间内付清土地成交价款外,并应严格履行于2004年5月23日、2006年10月18日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和平县分公司与骆新红、曹月军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全部条款和要求。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本次拍卖会定于2011年8月16日9时正在和平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拍卖大厅举行。
(五)以上拍卖土地的履约保证金于2011年8月15日17时前工作日存入或划入和平县地产交易中心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和平县支行,账号:44001747402050733792,凭银行收入票据到和平县地产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竞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人民的自由还是比较宽泛的。就如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不但可以转让,在一定范围内还可以拍卖,只不过拍卖的土地是法律规定可以拍卖的或者没有规定不可以拍卖的,只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
      一,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土地抵押必须登记。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程序(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


·农村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是需要给农民一定的补偿款项的,因为毕竟你将人家的土地征收完毕之后,那么农民的生活收入来源就会因此而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这种补偿也必须要考虑到相关的因素,制定相关的标准,很多人想了解一下。贵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贵...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因为要修建高速公路经常会出现征收土地的情况,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土质的不同和农民收入情况的不同,政府在征地时给被征地人的补偿标准也不同。土地是农民所有的收入来源,所以在补偿时政府也要尽可能考虑到农民的收入情况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公有制,也就是说人们虽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每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是任何单位及人都不可以取,侵占的,在土地转让的过程中需要详细的按照相关的程序来进行,那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吉林省...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虽然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所有的,但是根据司法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获得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医院决定是否将土地进行质押,我国法律规定的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


·买二手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新房价格一直在呈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很多城市根据国家政策进行限购了。而二手房交易市场却在扩大,对于很多买房有较大压力的人来说,买二手房是个不错的选择。二手房交易,购房者最关心的就是房产证过户问题了,而对于土地使用证却没有多少人注意到。那么买二手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国有土地使用...


·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如何?
      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


·深圳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深圳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按照国家及深圳市规定,深圳企业或者个人取得商业用地后,使用的最长年限是40年,也就是说业主对商业住宅的所有权是永久性,但是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再过多少年,大批的商业用地面临到期的问题。那么深圳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


·重庆征地拆迁补偿的内容有哪些
      重庆征地拆迁补偿的内容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补偿规定 (一)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表苗补偿费 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表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您在买房的时候,本来买房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如果说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再不尽心竭力的为消费者进行服务的话,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连最基本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目前我国各种各样的法规对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都是有着相应的约束的。下面我们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