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在行使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以能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依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双方按照各自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从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多所需要赔偿的比例也就越多。我国的律法上一向对弱势群体有所倾斜,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时候,由于非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来说相是弱势群体,这时机动车的赔付比例要更多一些。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不赔偿是合法的吗?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不赔偿是合法的吗? 1、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不赔偿有可能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就可以。但是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都是需要由肇事责任方来支付赔偿金的。如果事故的当事人对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处理。 2、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法...


·一、交通事故一方受伤保险赔付的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一方受伤保险赔付的标准是多少?不是赔偿标准,是赔偿范围。医疗费1万元,财产人员伤亡12万,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认定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开
      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开。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在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可主持对民事赔付部分的调解,但有时双方当事人因种种原因未能达成一致而导致调解终结,此时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及时、如实的出具调解终结书,并告知双方对各项权利主张的途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一、交通事故拒付赔偿金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拒付赔偿金应该怎么办1、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2、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3、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


·投诉交警电话是多少
      电话122为举报中心举报电话。可以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1、车辆检验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赔偿分配怎样办理(一)权利主体的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赔偿分配怎样办理(一)权利主体的确定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走,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不了解,往往容易引发纠纷。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程序是什么呢?相关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程序 交警...


·10级交通伤残能赔多少?
      10级交通伤残能赔多少? 10级交通伤残能赔多少?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