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一、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1、“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欠款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欠款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欠款人众多,并相对分散;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2、“会议”讨债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欠款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欠款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欠款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3、“公证”讨债法
优点:强化欠款人偿债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4、“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欠款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5、“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欠款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二、欠款人不还钱能扣押其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欠款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欠款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欠款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欠款人的财产。
(2)当欠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欠款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欠款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生活中,如果您有遇到欠款人不还钱的情况时,您要注意积极向欠款人讨债,但是讨债要注意方法,不要采取不当的甚至是违法的措施,否则您将会得不偿失。当然,具体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讨债,则还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欠款起诉书怎么写 公民或者法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
      欠款起诉书怎么写 公民或者法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我们生活中欠款纠纷是很常见的。但遭遇欠款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涉及到欠款起诉书怎么写了。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欠款起诉书怎么写 欠款起诉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


·民间借贷中,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是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故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应先还利息后在还本金...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在夫妻离婚时,最关注的三个问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其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问题,一直都是夫妻双方十分关注的,毕竟“大难临头各自飞”,谁也不想多承担对方的债务。那么,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婚后共同债...


·股东间债权债务清理
      股东间债权债务清理   一、债权债务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


·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一、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有什么注意的 在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一、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暂借条实际上就是欠条,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


·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妻子是不需要对该债...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券转股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随时转换成股票。 2、申请...


·民间借贷有哪些类型,民间借贷分为几种?
      民间借贷有哪些类型,民间借贷分为几种?民间借贷形式多样,包括 企业集资型借贷、发放高息型借贷等等,而具体说到民间借贷的分类,您知道有哪些吗?不同的民间借贷,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太一样。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民间借贷的类型。民间借贷有哪些类型民间借贷分为几种民间借贷包括借和贷两个部分。...


·欠债不还押东西合法吗
      欠债不还押东西合法吗? 未经协商欠债不还押东西不合法 欠钱不还的,若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拿他家东西抵押。若未协商一致,则不能。 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是要还的,具体情况应当对债务的类型进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