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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撤销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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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撤销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为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配偶赡养费等方面的书面协议。从其定义可以看出协议离婚中的协议通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夫妻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二是夫妻双方就未成年人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的承担达成一致的协议,三是夫妻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
二、离婚协议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协议撤销应注意的问题
1、撤销离婚协议的内容仅限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因离婚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2、撤销之诉应当自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这里的一年从何时开始计算?我们认为,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登记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以这里的一年期限应当自登记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3、诉请撤销的法定理由是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一方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不在诉请撤销的法定理由范围之内。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以上只是针对个例和普遍性原则下所做出的分析与分享,不一定契合您自身情况的相关法律问题相符合的法律分析,所以建议您在适用法律时,结合具体的案情,有针对性的灵活运用。另外,我们提醒一句,离婚需谨慎,切不可一时冲动,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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