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发行债券,进行扩股融资。我们都知道公司的经营以及债券的发行需要遵纪守法,那么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原则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
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结算等方面的业务或行为,由证监会实施行政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行行业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交易场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按各自职责负责自律监管。
二、公司债券的监管原则
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规则体系比较健全,在法律层面,有《公司法》和《证券法》。在行政规章层面,2015年1月证监会修订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配套的,证监会还制定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此外,针对部分特殊债券品种,证监会还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则,如:《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在自律组织层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都制定发布了相应的自律规则,如沪、深交易所均制定发布了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债券交易实施细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发布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定发布了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总的来说,公司的债券根据是否为公开发行,而由不同的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但无论是公开发行还是不公开,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的公司债券市场监管规则体系已经趋于完善,任何公司进行债券操作都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但毕竟公司债券无小事,如果您在发行或者购买公司债券时遇到法律困扰,请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获得更为权威且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一、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该如何应对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该如何应对 国有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债务即国有企业债务。对于国有企业债务的偿还以及执行往往都是实践中很难处理的问题,针对常见的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现象,我们为您分析了国有企业债务的原因及解决方法。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 1、货币偿付能力...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夫妻在拟定离婚协议的时候只需要将债务的分配条款直接写明是一方负责全部债务即可,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


·离婚要先用财产偿还债务吗
      离婚要先用财产偿还债务吗1、《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2、清偿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


·债务人没钱欠钱不还怎么办2023
      债务人没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


·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的人跑了怎么办?
      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的人跑了怎么办?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的人跑了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依法罚款拘留,同时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一、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 (一)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二)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您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证据的搜集:就...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1、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于共同债务么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一、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 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有的是支付滞纳金,有的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存款的利息等,这些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础的债务而承担的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