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民事诉讼一般多久 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欠钱民事诉讼一般多久 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欠钱民事诉讼一般多久?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二审为三个月。其中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欠钱提起的民事诉讼为普通债权诉讼,那么诉讼时效为两年。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通常而言,一审期限为六个月,特殊的情况法院另作规定。与此同时,当事人如果有任何的疑问,一定要在期限内提出来,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情况发生。其中诉讼的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所以您务必尽早做准备。


·该如何签民间借贷合同
      该如何签民间借贷合同 一、该如何签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允许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往往产生于亲朋好友或者有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因借贷而造成资金损失或者亲朋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常有朋友因被债务困扰而来咨询,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夫妻要共还吗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夫妻要共还吗?婚姻由两个人组成了一个家庭,将两家人也变成了一家人,婚前两个人的生活可以互不干涉,但是结婚以后,两个人的生活就有了一定的交集,那么,如果一人婚前有未偿还的债务,婚后是否会由两人来共同偿还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夫妻要共还吗这...


·违约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违约之债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如果债务虽然是由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起诉夫妻双方。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又履行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又履行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吗?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意思表示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


·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
      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 一、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


·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没有能力还款怎么办?
      随信用卡在我国快速发展,持卡人数量与日俱增。信用卡诈骗的打击范围越来越广,打击力度越来越大。然而仍有一部分人对信用卡诈骗深信不疑,认为自己只要坐几年牢就无需还款。那么对于那些深陷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没有能力还款的人究竟需不需要还款呢?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没...


·借条与担保书可以写在一起吗?
      借条与担保书可以写在一起吗?不可以,这两个是不同的。担保合同是与担保人签的,借条是债务人签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


·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怎么办?
      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如果借款人打了借条并交给出借人后,出借人没有按约定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或撕毁借条,协商不成的,即时报警,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规定:第六百六十七条...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一、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公司的股东在变更股权时,不能隐瞒其具有的责任与义务,在变更股东后,原股东与公司再无关系,原股东的权利义务具由现股东承担,但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但是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股东为有限责任,不承担公司的债务...


·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么?
      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么?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


·债权债务的免除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免除的特点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免除的方式是什么?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