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依法注册的公司主要有两种,一种之承担有限责任一种是承担无限责任,不管是哪一种责任形式的公司只要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都是可以发行债券的,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实现了公司的扩大再生产,促进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我国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

风险性较大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收益率较高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选择权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经营权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三、公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资产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解释:公司所拥有的净资产的规模如何,是衡量公司的财产责任能力大小的标志。因此,本条要求公司债发行主体的净资产额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

2、对累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解释: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金额。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与其净资产保持合理的比例,以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公司债券的能力。

3、盈利要求: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解释:公司债券发行不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净资产作为其基础,还需要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在经营上有良好的业绩,以确保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而经营业绩的评定标准是营业利润达到一定水平。

4、用途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解释:为了使公司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必须接受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调节,这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管理,使公司债券发行服从国家总的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之一。

5、利率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解释:这一规定也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管理的措施之一。如果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比国家所发行的债券的利率高,就会影响国家建设资金的筹措。而且公司债券利率过高,有可能导致金融秩序混乱,也有可能通过高利率吸引投资者,但难以做到如期如数偿还。所以必须加以控制。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释:这一项是概括性的规定,为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规定其他条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在规定了上述六项条件外,还规定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指以债券形式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公司股份的债券。它兼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

因此,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既要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又要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因此,在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作出规定的同时,根据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上述特性,对其应当符合的条件作了规定,即除应当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同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即公司法只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作了规定。所以本条对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条件的规定仅适用于上市公司。

自从我国取消了注册公司资本这一规定之后,有很多的年轻人愿意自主创业,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若干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否则就是非法集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上文的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必要条件,现实中可能还需要其他的补充条件,您务必注意。


·借款和欠款有什么区别
      欠款是债务人因买卖、保证等行为产生的债务(欠款与欠款事由、欠款生效等欠款事项密切相关);借款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出款项(借款与借款事前、事后的事情均无关)1、从法律关系来说,借款的法律关系是清新、明确、单纯的,而欠款的法律关系可能比较复杂,欠款“背后”的背景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2、...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
      而生活当中,如果要进行借款的话,那么会要求一个担保人,担保人存在,主要是为了债权人的利益着想的,确实也存在着很多担保人,也还不起债务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是不需要坐牢的,因为它涉及到都是民事方面的问题。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个...


·欠网贷1200不还会被起诉吗
      欠网贷1200不还会被起诉吗?现在网络借贷十分发达,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型贷款方式,也走进了很多大学校园。不少学生在钱不够用的时候,都通过向网贷平台借款来满足需求。大学生在借款的时候会约定好还款期,如果逾期就会面临一些不好的后果。那么欠网贷1200不还会被起诉吗?下面我们为您简单做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债务豁免是什么意思?
      我们常说,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特别是借人钱财,是一定要归还的,不管是向私人借钱还是想让我银行借钱,不还钱就会丧失信用,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那实在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怎么办呢?一般来说,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人间有情人的,法外有情,所以,欠债还钱并不是一定的,在一...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通则》关于债权债务相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一、 何为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


·当事人盖有公章的借条谁负责偿还
      一,当事人盖有公章的借条谁负责偿还盖有公章的借条自然是单位负责偿还债务的,因为任何加有单位公章的文书就代表着是单位行驶的相关行为,除非单位能够举证公司当中的有个别人员自己在借钱的时候冒用了单位的公章,但这是需要用人单位自己举证的,债权人只需要直接向公司索要相关的欠款即可。二、什么...


·欠钱有欠条无日期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有欠条无日期不还钱怎么办?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