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中怎么防止恶意借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间借贷中怎么防止恶意借贷 一、民间借贷中怎么防止恶意借贷
恶意借贷,是指借款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意见》中都明确地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而该行为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被确认为无效。
在借贷实践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非法经营或用于其他非法活动,而有的出借人牟利心切,未注意审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为其非法活动提供资金的仍盲目出借,认为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他(她)借钱做什么用与我无关。殊不知,这一事实如经司法机关查实,可依法没收出借的款项,并可对违法借贷的双方处于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用于非法活动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样,对出借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应当引起注意,在借贷关系未成立之前,询问借款人借款用途,就变得至关重要。如发现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贩毒,赌博,嫖娼等非法活动的,应当予以拒绝。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如何件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很显然也是不会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各位在借款的时候一定要避免遭遇对方恶意借贷,这样只会让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当然,一旦发现对方有恶意借贷的意图,那么此时最好就不要借款出去,或者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


·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要求有哪些?
      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可能会牵涉到套路贷等违法犯罪问题,故法院对民间借贷立案一般要求较为严苛,南京这边每个区的立案要求也不尽一致,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区的立案要求标准也随之改变。具体要求基本上需要:1、起诉状+证据材料;2、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3、当事人本人到场;4、个人征信报告;5...


·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吗
      都说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但是事实上很多人或遗忘或刻意的没有这么做。在实际生活中,不乏因此受到损失的情况。那么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吗,如果对方抵消债务未通知怎么办呢?在债务抵消上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本站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一、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


·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一、债权转让管辖权 债权是一种财产权,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已为各国立法所承认,也为我国法律所确认和接受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46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是对合同权利转让制度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二、处理...


·欠钱不还有欠条人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有欠条人跑了怎么办1.欠债不还属于民事债权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该人。2.起诉债务人,需要提供债务人的姓名、住所地址、单位与联系方式以及证明和债务人间存在债务关系的证据。例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款时的见证人、保证人、知情人的书面证言;银行转账汇款的凭条。3.如果法院支持诉讼...


·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
      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在现代担保已经成为支撑人们交易的有效手段,当担保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同时,担保人可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那么作为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有关反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再反担保,这一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是双方当事人自主意愿所决定的。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承担,也可以约定个人承担。一般夫妻起草的离婚协议书里面往往都会包括这三方面的内容,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但其中关于债务的承担是比较麻烦的,因为会涉及到债权人。二、离...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一、请借款人当面写借条 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还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增写其他内容。 要核实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信息,签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名字相同,...


·河南省违法发放贷款罪标准是多少?
       一、河南省违法发放贷款罪标准是多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一、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一)应收账款占有流动资金数额大,加剧了企业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 企业在赊销产品时,发出存货,货款却不能同时收回,而企业对逾期不还款的客户不能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使企业...


·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
      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一、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 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 1、企业内部人员催收; 2、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 如果采用企业内部处理,企业人员对客户的信息最了解,能够与客户保持直接的联系,及时对欠款做出反应。但是,企业内部的人员与债务的追回与否没有直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