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 一、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3、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二、房屋重建
1、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2、收费标准
城建规划局去审批和报建 带上有营业执照 施工资格证的正规装修公司的设计图,工程明细表和自己的房产证去办理
如果你所在的是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当然要遵守业主公约和与物业管理处沟通 如是你自建房扩建也要以不影响相邻权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土地出让金的交纳主要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需要续期的或者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而房屋重建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房屋改造重建,并不涉及土地出让金交纳的规定,所以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没有必要重新交纳的,但是申请重建的费用还是需要的。



·湖南住宅土地使用期是多久?
      湖南住宅土地使用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是很多的吧,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凭借土地使用证获得相应的赔偿,拥有土地使用证,则可以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廊坊土地是土地的一种类型,我们知道办理补贴类型的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补贴的材料,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苏州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级市,近年来房价涨幅过快,引起了政府的
      苏州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级市,近年来房价涨幅过快,引起了政府的注意,于是,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这样一来,对于很多生活在苏州的外地人来说,影响是很大的。那么,苏州二套房新政是怎样的?针对这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们详细做个介绍。 一、苏州二套房新政是怎样的? 目前...


·蒙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随着现在各个城市都在大量的发展,都在开始征地、拆迁就是为了能更好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那么蒙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就是要根据土地的位置、面积、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来进行补偿,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蒙城县2017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皖政...


·对于四川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最新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被征用前三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偿费,根据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


·怎样算拥有土地使用权?
       众所周知,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土地所有权是无法被自然人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除了属于集体的那一个部分,剩下的都是属于国家的,自然人要使用土地,或者企业要利用土地进行生产建设,必须要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才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让我们来告诉您怎样算拥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一、怎...


·信用卡诈骗报案管辖地怎么确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提高,信用卡也变成了我们生活中的重要部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并且信用卡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那么,当我们遭到信用卡诈骗时该去哪里报案呢?信用卡诈骗报案管辖地怎么确定?下面就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信用卡诈骗一般是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女儿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自建房。在《民法典》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房...


·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一、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