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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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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都市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宜都市土地分类
(一)Ⅰ类区域:属于平原岗地及丘陵
包括红花套镇、高坝洲镇、陆城办事处辖区内所有村组;姚家店镇(姚家店村、莲花堰村、刘家嘴村、过路滩村、枫相树村);枝城镇(楼子河村、梁家畈村、赤溪河村、环城村、白水港村、龙王台村、沿江村、三板湖村、阳合岭村、大堰堤村、洋溪村)。
补偿标准:耕地:37500元/亩;菜地:45000元/亩;果园:45000元/亩;茶园:45000元/亩;精养鱼池:45000元/亩;林地:30000元/亩;未利用地:18750元/亩。
(二)Ⅱ类区域:属丘陵及浅山区
包括五眼泉乡、松木坪镇辖区内所有村组;枝城镇及姚家店除Ⅰ类区域以外的村组。
补偿标准:耕地:00元/亩;菜地:43800元/亩;果园:43800元/亩;茶园:43800元/亩;精养鱼池:43800元/亩;林地:29200元/亩;未利用地:18250元/亩。
(三)Ⅲ类区域:属山区
包括聂家河镇、潘家湾乡、王家畈乡辖区内所有村组。
补偿标准:耕地:35500元/亩;菜地:42600元/亩;果园:42600元/亩;茶园:42600元/亩;精养鱼池:42600元/亩;林地:28400元/亩;未利用地:17750元/亩。
二、宜都市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是给土地所有权人,即该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使用人的安置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费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建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拆迁和恢复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用。
综上所诉,耕地属于土地的一种,宜都市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其实和一般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而其它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在耕地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的。但每个地区的具体执行方案会有所不同。因此,欲了解实际补偿标准还是应咨询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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