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论夫妻最终是以为什么原因导致离婚的,此时办理协议离婚和办理诉讼离婚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条件要求不同。那到底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对离婚问题达成共识的,双方应该亲自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准予离婚,颁发离婚证。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情况,需要注意是否有孩子和财产,如有,则必须商量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同时签订协议时也要同时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程序

1、初审,查验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受理,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登记(发证),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抚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填写《离婚证》,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很重要的时候,此时不仅需要对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进行处理,同时还要对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但需要注意想要协议离婚的。


·怎样起诉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父母即使离婚,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会消失的。在现实中,因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双方没有处理好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后续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怎样起诉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样起诉抚养费?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


·后悔办理离婚证怎么办
      有的夫妻离婚可能是真的没有感情,而有的却是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一时冲动去办理离婚证,而在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又后悔。那要是夫妻一方后悔办理离婚证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1、离婚证有什么法律效力?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当事人可以...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


·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因为此时就已经属于双方不能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那么原来的共同财产的话,都需要做出一个非常清楚的划分,这里所指的家庭共有的财产的话,应当是夫妻婚后所取得的,如果是婚前的话,那么还是各自所拥有。新婚姻法规定财产分配主要是:夫妻可...


·被行政拘留影响子女吗?
      被行政拘留影响子女吗?对子女的成长进步基本没有影响。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


·孩子没出生离婚怎么判
      一般判给女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由女方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事实婚姻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事实婚姻的时间限定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


·婚姻无效财产要怎么分割?
      或许还有人不是很清楚无效婚姻,其实就是指那些没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婚姻,一旦这些无效婚姻申请成功,双方的婚姻被法院判处无效之后,也会要面临其他的问题,比如说财产。那么, 婚姻无效财产要怎么分割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1、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婚...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主要指受害人)可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