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是逐渐多了起来,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人们开始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许多时候交通事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可见,同样一个案件在 2006 年 9 月份起诉和在 2007 年 3 月份起诉所得到的判决结果很可能是不一样的。提起诉讼时还要充分考虑是否有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出台,该法律或解释对我方诉讼是否有利。
二、受诉法院地的选择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简单举个例子,比如同一案件,南京市人民法院和合肥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我们尽量选择南京市人民法院,因为南京市属于江苏省,计算残疾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适用江苏省统计数据,而合肥市属于安徽省,计算标准适用安徽省统计数据,而安徽省的统计数据明显低于江苏省统计数据。
三、被告的选择技巧
首先,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告错,不可漏告,这样会增加执行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保险系数;其次,紧盯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被告,做到挑肥拣瘦。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有保险,保险额是多少都是诉讼要考虑的问题;对于那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告应想其他办法,不一定非要走诉讼程序。
四、法律适用的选择技巧
乘坐长途汽车、乘坐出租车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很多情况下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受害人有选择提起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或客运合同违约之诉的权利。选择不同的法律适用,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尤其在双方肇事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更需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不同被告的偿付能力选择适用不同的法律关系。
五、要求同命同价的技巧
如果你生活在城市,而你又是农村户口,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如果适用农村标准,那么对你是很不利的,两者之间差距很大。农村户口要求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需要做好两点:
1、起诉前充分搜集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比如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暂住证,城市内自住房购房证明等证据;
2、诉讼过程中积极与对方进行调解。令人欣慰的是,最近全国很多法院的审判实践中比较倾向于同命同价,因此,只要你能证明你在城市中已经连续生活一年以上,那么可以要求法院适用城市标准。这样,你的赔偿数额会大大提高。
总而言之,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是多种多样的,最为常见的就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一个诉讼时机,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我们要注意对于法院诉讼地的选择,在索取赔偿时,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判断,不能随意而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合理地索取自己的赔偿。



·交通事故小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小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


·根据交通事故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
      根据交通事故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对待不同等级的事故,在具体处理的时候也是不同的。那具体来说,其中的轻微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轻微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公司车能过户给个人吗
      可以。单位车辆过户给个人:1、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过户非本市人口还需有效期内成都暂住证,转籍则不需要暂住证),2、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车辆行驶证原件4、卖方单位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卖方单位公章5、公司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交易合同6、买方本人到,车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


·一、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中明确规定下上班百时间发生了交通事属于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度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问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强迫交易罪会判拘役吗
      可以判拘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一、交通事故是先赔偿还是先协商?
      一、交通事故是先赔偿还是先协商? 交通事故是先协商,这种事故是指没有人员伤亡、车损也不大的小刮蹭,只要事故双方都没有异议,不需要报警,可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一)一般能够快速处理的事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超过2...


·一、醉驾5年内开车是否合法?
      一、醉驾5年内开车是否合法?醉驾5年内开车是不合法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法》第十五条、第九...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范本的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范本的写法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


·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现在高层小区越来越多,居住在高层的业主要注意物品的摆放,有的居民乱扔东西,导致楼下的车辆受损,甚至是行人被砸伤。这种事情在新闻报道中时有发生,那么,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车主可以找小区物业,或者走法律程序,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扣分吗?
      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扣分吗?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也是可以扣分的,虽然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但可能会被罚款。不过,此种情况如果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的,可以申请消除。因为交叉路口的监控设备安装的高度在道路上方位置,高度超过机动车的高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机动车闯红灯基本上都能拍照取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