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泄露个人信息罪多少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二十一世纪以来,电子信息技术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购物、买票和接受网络教育等,这些在给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也在受到严重的威胁,泄露个人信息时常发生。我国刑法中泄露个人信息罪多少条,知道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规定有利于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一、泄露个人信息罪
【修正条款】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修正前条款】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对泄露个人信息罪的解读
1、从犯罪构成各方面综合来看,修正条款的规定应认定为两罪,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购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列举性的表述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上述列举的五个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属于本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取决于对条款中的“等”字的解释。个人认为,从目前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客观情况看,本罪的犯罪主体应作扩张性解释,将合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均作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3、我国尚未制订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没有相关的针对公民个人信息收集、管理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义务性规定,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也就缺乏了成立本罪的前提性法律义务。因为修正条款要求“违反国家规定”,因此,即便前述存在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严重行为,也不宜将其认定为犯罪。
4、公民个人信息外延过大,修正条款中表述的“个人信息”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
5、修正条款罪名的成立还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何为“情节严重”应及时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利于司法实践中的准确认定。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经将泄露个人信息纳入其中,对于泄露他人信息的行为定罪量刑,但是现实中的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这也是为什么泄露个人信息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发展,最终会得到改变。希望您在掌握泄露个人信息罪多少条及内容之后会更加重视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



·假释期间犯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期间犯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


·构成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
      构成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


·私闯民宅持刀挟持犯了什么罪
      私闯民宅持刀挟持犯了什么罪私闯民宅持刀挟持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二、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


·新刑事诉讼法逮捕条件是什么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


·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共多少个月?
      (一)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一、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区别: 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2、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 《刑法》第...


·组织传销罪法律规定判多少年
      一、组织传销罪法律规定判多少年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


·法律中规定诈骗多少钱构成诈骗罪
      生活中经常看到诈骗行为,虽然这些诈骗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要认定构成犯罪,还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而对于一般的诈骗行为,往往会按照违法来作出处理。那法律中规定诈骗多少钱构成诈骗罪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诈骗多少钱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中国对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


·打架轻伤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打架轻伤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如果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1、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电台发射和接收电波的机器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讯线路、收发电报的设备、电视收发设备等这些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中,并且是直接用于广播、电视、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