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征地补偿离婚安置是怎样处理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上海征地补偿离婚安置是怎样处理的在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上海作为国际性大都市,可以说是寸土寸金,所以上海的市民对于征地补偿可谓是十分重视的。一些离婚了的人总是很疑惑上海征地补偿离婚安置是怎样处理的?离婚了,对于土地的拆迁补偿是否还有分配的资格?那么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上海动迁政策
1、宅基地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2、现有动迁政策有两种:(1)按照人口来安置;(2)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权利人以及对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4、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5、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
二、夫妻离婚后拆迁安置房如何处理?
所谓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征收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安置户。”“若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安置房,且没有缴纳任何费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规定,征收人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原所有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态的一种转化,其价值的取得在于婚前,以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为基础,故安置房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予以分割。”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王兴华律师介绍到。若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安置房,由于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使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之间形成了差价,该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的,那么房屋所有权的属性是否会改变?出资额相对应的房屋的面积是否属于被征收房屋的扩大或增值?是否可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般这种情况仍不能改变安置房为原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以夫妻共同财产使原一方婚姻财产产生了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安置房,但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婚前一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迁,将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应视对子女的赠与。对此情况,我们认为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之规定。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卖人因婚前购买、安置等原因单独享有房屋所有权,其配偶、其他亲属或被征收安置人因婚姻、亲属关系或征收政策规定有权居住该房屋,并形成共居事实,居住人以出卖人转让房屋未经其同意,侵害其居住权益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居住人的相关权益应当得到法律保护。综上所述,上海征地补偿离婚安置还是要分情况讨论的,如果是双方婚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离婚后则按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是婚后的则是按共同财产处理。在具体分配问题上,一般同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相关规定进行,或者双方一起协商解决。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和启发。



·企业土地使用权确认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土地使用权确认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现如今,人们对于土地使用权并不是很了解,而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对于个人还是企业的利益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土地使用权本身是权力,而权力往往就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具有获得经济的途径,那么企业土地使用权确认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包括田地吗?
      一、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包括田地吗? 田地不属于遗产范围 遗产是个人生前所有的财产,需要个人有所有权。农村田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是在承包协议内的使用权 不过田地上种植的作物属于遗产,继承人对收割的作物或者出售后价款可以作为遗产分割 二、立遗嘱儿媳妇在场有用吗? 儿...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如果发生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如何证...


·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流程是什么?
      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流程 “五证”、“二书 商品房“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建设部为了加强对商品房的质量管理与监督,要求发展商必须提供的新建住...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分为两大类,一是集体土地,二是国有土地。相较于集体土地来说,国有土地的使用者更多,各色人都有,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也就更为复杂。土地使用证是物权中的一种,故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


·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土地出让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者就需要支付出让金,这部分钱是需要缴纳税费,而且不止一种税,这是很多人不熟悉的地方,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出让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一)营业税及附加...


·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征地是一项大事,它关乎者征地赔偿的领取,政府也致力于让每个被征收土地的家庭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赔偿待遇,并且保障不影响这些家庭的生活水平,每个地方的征收标准都会有些不一样的地方,下面介绍一下个关于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建设曲港高速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让当地经济在交通便利、发达的便利条件下可以自主地实现经济间的快速、高效的流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必须要面对的是,建设曲港高速就必须大规模的征收公民原先使用的土地,进而也就直接的造成部分公民的生活损失,但是我国对征收土地的行为有着相应合理的补偿。那么,...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1、拍卖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到场,就拟出让地...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资源用来开发,由于拆迁导致了失地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此时政府会通过发放土地开发补偿费用来缓解此种情况。那么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1、基础设施配套费。...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永远是广大群众的大事,其影响十分深远,需要被征地群众反复斟酌。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重庆征地补偿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