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期房转让的风险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买房时,购买现房的风险最小,购买期房的风险次之,而购买转让的期房无疑是风险最大的。但是由于实际生活的需要,期房转让现象依然较为普遍。那么为了减少交易风险、避免交易纠纷,我们来了解一下期房转让有何风险,或者说,期房转让的风险都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期房转让的风险都有哪些
1、一房二卖的风险。
由于下家与上家只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又不能象普通期房预售那样通过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告登记,因此下家难以阻止上家一房二卖,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一方会最后取得房屋产权,而另一方只能向上家索赔。
2、合同解除的风险。
也有这样的做法:下家支付一笔差价补偿款给上家后,由上家与开发商解除预售合同,再由下家与开发商直接签订预售合同,这样就由下家直接和开发商建立买卖合同关系,这样下家可以少交税。但是,上家与开发商的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可以将房屋另行售与他人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尤其在房价上涨较快时,下家要防止开发商另售他人。
3、逾期交房的风险。
如果还未交房,那么在上家与下家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很可能不能确定交房时间,何时能交房取决于工程进度。当然,尽管下家与开发商并没有订立合同,但下家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开发商与上家签订的预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过,这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上家已向开发商付清了房款,二是上家将期房转让给下家的情况已通知了开发商。
4、逾期办证的风险。
由于下家仅取得预售合同的债权,而房屋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却是上家,因此要直接办出下家的产证收要先将上家预售合同和预告登记撤销,否则只能在上家取得产证后再过户给下家。如前所述,这样会产生较多税收,一旦双方在这些问题上产生分歧,下家的产证就会拖延。开发商的大产证逾期办出,也会导致上家的小产证延期,同样造成下家的产证延期。
二、期房转让的风险有哪些
期房转让过程中还存在交易中心拒绝备案的风险。这是指下家支付一笔差价给上家后,由上家与开发商办理预售合同解除手续,并到交易中心办理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的撤销手续,但交易中心对开发商的销售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如果认定这是一种期房转让或者虚假销售的行为,那有交易中心可能会拒绝撤销合同,或者即使撤销了原来的合同,等下家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时,交易中心再以“交易异常”为由拒绝备案及办理预告登记手续。
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应当先办出大产证,再办出上家的小产证,上家和下家再凭买卖合同等材料办出下家的产证。也就是说,要有二次过户交易手续,其中契税要征二次(上家和下家各一次),营业税征一次(上家交纳),这样一来,在期房转让合同中对税收如何约定将会非常重要。如果约定不明,将来肯定产生纠纷。如果约定全由下家承担,那下家的成本肯定会增加,因此下家在签约时要考虑到办证周期较长,税收政策调整的风险将较大。简单来说,购买二手期房要交的税费比现房要多。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期房转让有何风险”以及“期房转让的风险有哪些”的问题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希望在您购买期房时能够有所帮助。我们知道期房转让的前提是卖方已经购买了期房,而事实上,购买期房也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建议购房者从签订预售合同这一步开始就把可能出现的纠纷解决方式约定好,以保证期房的顺利交易。如果您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做,那么建议您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若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根据合同规定,看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金的条件,可以...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


·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目前达到了4万元每亩的补偿,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立新村同心村;关沮镇合心村、白水村、清河村、西湖渔场。补偿标准:耕地:40000元/亩;菜地:44000元/亩;果园:44000元/亩;茶园:44000元/亩;精养鱼池:44...


·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是否有权退房?
      

合同无效,意味着当事人所期望借合同达到的结果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合同自始无效,即应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他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销售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置业者则有权退房...


·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处理
      二手房买卖中可能会遇到一方拖延过户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卖方身上居多,如果没有卖方的配合,那么买方也是不能顺利完成过户的。那究竟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 卖房人“边卖边想涨价”的心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普遍。在利益...


·计算房屋价款的时候,除了单价可以进行协商外,房屋的面积就是相
      计算房屋价款的时候,除了单价可以进行协商外,房屋的面积就是相对固定的了,多大的房屋面积自然就值多少的房款。但现实中,在验房的时候才发现房屋的面积有误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的面积有误差该怎么处理 合同未约定房屋...


·一、法院家庭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
      一、法院家庭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实府定价的方式,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则另立标准。 2、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就是指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用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次的收费,各档...


·新乡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新乡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


·采光权,不光指现在房屋的建设除了要考虑相邻住宅之间的间距,以
      采光权,不光指现在房屋的建设除了要考虑相邻住宅之间的间距,以满足日照要求,还要综合考虑房屋的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是否符合现代人们的健康生活理念,那么我国关于采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我国关于采光权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这具体要看房屋的面积才能计算需要多少钱;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印花税:房款的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一、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一、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