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进行期房转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实践中,期房转让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有些人是由于购房后遇到突发情况急需用钱,才不得已将购买的期房转让;有些人则是以赚取差价牟利为目的购买期房。不论何种原因,购得的期房都会被转让出去。那么,怎样进行期房转让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如何进行期房转让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其中,转让金额与原预售契约价款相一致。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2、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3、易管理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有的预售契约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契约档案。对不准转让的,应通知转让人。
二、怎么将购买的期房转让出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该意见明确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行为,禁止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如何进行期房转让”以及“怎么将购买的期房转让出去”的问题有了更多的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期房的转让程序较为复杂,购房者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惹上纠纷,给自己带来麻烦,因此建议您最好不要轻易转让期房。若是您确有必要将已购买的期房转让,那么建议您让专业的律师协助您处理转让事宜。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


·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
      有的夫妻为了婚后避免发生房产纠纷,就会在婚前签订一份婚前房产协议,但是很多夫妻都担心这份房产协议是否有效,那么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 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协商是拆迁的最大挑战,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能否谈妥关系到整个拆迁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因此一个完整切符合实际的补偿安置办法可以说是拆迁的有效支撑,如果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那么会带来多大意想不到的麻烦。接下来,我们将和您一起...


·商品房买卖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其实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而由于商品房的价值比较大,因此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此时就需要正确的来处理相应的纠纷,才有可能减少损失。那通常该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地 址...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在租赁合同中,房屋的出租人因为多种原因可能会违反合同的约定。这个时候就需要房屋的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


·一、离婚后买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么?
      一、离婚后买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么? 不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


·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在被继承人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一般会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其合法所有的房子,但要是对于没有遗嘱的房子,那么此时如何继承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意味着要结束原本的婚姻关系,此时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协商安排。房产属于夫妻财产中的一部分,因此也是要进行分割的。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