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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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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拥有土地使用证就意味着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前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发放土地使用证了。但是这其中不乏一些用虚假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对于这样行为,一经发现就会撤销土地使用权证,失去土地使用权。下面我们就给您重点介绍一下撤销土地使用证的内容。
?一、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需进行地籍调查的宗地,另加20个工作日。二、注销程序1、市国土资源局应向市人民政府呈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以市国土资源局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2、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此项工作,提出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市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按照《土地登记规则》、《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比一般登记程序要简单,主要包括三个环节: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2、权属审核;3、退出登录登记。以虚假材料申报土地使用证的行为,不仅撤销土地使用证,还会对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一些不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进行撤销是规范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保障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如果对于土地使用权撤销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在线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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