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拥有土地使用证就意味着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前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发放土地使用证了。但是这其中不乏一些用虚假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对于这样行为,一经发现就会撤销土地使用权证,失去土地使用权。下面我们就给您重点介绍一下撤销土地使用证的内容。
?一、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需进行地籍调查的宗地,另加20个工作日。二、注销程序1、市国土资源局应向市人民政府呈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以市国土资源局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2、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此项工作,提出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市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按照《土地登记规则》、《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比一般登记程序要简单,主要包括三个环节: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2、权属审核;3、退出登录登记。以虚假材料申报土地使用证的行为,不仅撤销土地使用证,还会对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一些不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进行撤销是规范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保障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如果对于土地使用权撤销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在线的律师。



·离婚诉讼前调解的步骤是什么
       若夫妻是选择起诉离婚的话,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就会按照规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不是很了解离婚诉讼前调解的步骤是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前调解的步骤是什么 在离婚调解的过程中,人民...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大家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您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成名誉影响及其他方面影响,这是一种造成后果严重的行为,那么您了解民法诽谤罪的构成吗?民法诽谤罪对其自身有何处罚,对别人有何影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诽谤罪是如何定罪的以及后果与影响。 一、诽谤如何定罪 (1)须有捏...


·抚养费标准多少 怎么支付抚养费
      无论父母是否解除了婚姻关系,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改变的。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还不突出,一旦父母离婚就有可能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抚养费标准多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抚养费标准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


·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现在的社会其实在更多的情况下是非常的现实的,即使在夫妻之间也是如此的。有些夫妻在面对夫妻感情和利益之间的选择的话,会决绝的抛弃夫妻感情。本身双方在结婚的时候,就形成了夫妻关系和互相扶持的一种关系。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


·法律保障祖父母的探望权吗?
      1、案例: 晏某与李某于2005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2006年3月于民政局领证,婚后育一子小宇。两人长期在外打工,小宇由爷爷奶奶即晏某父母抚养,爷爷奶奶对其疼爱有加。2009年李某要求与晏某离婚,诉至法院,由于小宇年纪尚小,未满3岁,法院判决小宇由母亲李某抚养,晏某支付抚养费并...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会对家庭财产等进行分割协商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会对家庭财产等进行分割协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也会有一定的结论达成了确定的协议一方也需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也可能出现后悔不给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离婚不给抚养费法院会受理吗?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男方必须给付抚养费的,男方的行...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 但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一、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首先是协商一致分割,其次是平均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


·我国关于结婚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规定来看,其实我国并没有规定结婚彩礼是男女结婚的必经环节,也就是说实践中那些支付了结婚彩礼的男女,一般都是自己协商约定后给付的,对此法律没有作出规定。但现实中因为彩礼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比较多,对此司法解释中就有一定的规定。那么我国关于结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