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诉讼中的原告要注意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交通事故诉讼中,作为不同的当事人,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是不一样的。其中原告作为起诉的一方,在民事案件中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因此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比较多。那究竟交通事故诉讼中的原告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要注意什么
(一)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乘客在乘坐出租车、公共汽车时,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到法院起诉赔偿的案件,乘客可以告出租汽车公司、公交汽车公司,也可以告对方的肇事司机。告出租汽车公司、公交汽车公司,不仅因为它是车主,而且因为当乘客乘坐出租车、公共汽车时就等于和出租车公司签订了一份承运合同,出租车、公共汽车司机有义务安全地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他没有做到,就是违约。告对方的肇事司机,起诉理由是对方的行为构成了民事侵权。
(二)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三)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法院依据证据认定张某的医疗费、二次手术费、鉴定费、今后整容费均为合理损失,应予支持。误工费根据张某提供的住院日期单据和医院开出的需要休息时间证明,再根据张某工作单位的工资证明可以认定。对此,对方提出了异议,张某到税务单位出具的纳税单作为更有力的证据证明了他的工资收入。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参考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公务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诉讼被告要注意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方当事人一项有力的证据,如被告对公安机关认定的责任分担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如果公安机关作出了最终决定,并且这一决定对自己不利,也不用过分担心。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只要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仍然可以驳倒对方。但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失,也不能证明对方当事人存在故意或过失,更不能证明车辆本身存在问题,那么被告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撞车赔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的范围
      经常看见新闻说哪辆豪车被撞了,损失费都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笔钱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承担不了,那么撞车赔不起怎么办?这对很多司机来说都是头疼的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撞车赔不起怎么办?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


·篡改遗嘱会失去遗产车辆继承权吗
      篡改遗嘱会失去遗产车辆继承权吗?篡改遗嘱会失去遗产车辆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


·空头支票罚款怎么交?
      空头支票罚款怎么交? 一、什么是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一人死亡是怎样处罚的?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一人死亡怎样处罚 (一)行为人将人撞伤以后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根据行为人不同的罪过形式予以定罪处罚。 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


·禁止证券交易的行为包含哪些
      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分为三类:1.法律禁止的人员主要是公司的高级工作人员以及与证券信息相关的人员。2.在法定禁止交易的期限交易。3.法定禁止的行为.主要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 及其有关的交易行为。《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


·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到哪里交易?
      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到哪里交易?公司债券是债券投资中的一个重要产品,由于公司债券风险较低、收益率还算稳定,不少投资者都喜欢购买公司债券。有买就有卖,符合条件的话,投资者可以将手中持有的债券进行交易。那么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到哪里交易?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投资者购买公...


·上海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最新修改部分内容有什么?
      对于融资融券的实施是需要严谨有效的法律规定来维持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以及安全性的,所以我国对于制定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视的,几乎每年都会做一些符合但是经济发展的修改内容,那么上海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最新修改部分内容有什么? 上海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最新修改部分内容有什么...


·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
      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 一、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 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民事赔偿怎么办?
      在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很多起交通事故。虽然交通事故是每个人都不愿意见到的,但是既然发生了,就要想办法进行解决。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都是由交警部门作出的。可是,有时会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民事赔偿的情况。对于这个情形法律有相应的解决办法,请往下阅读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


·车辆有无误工费
      车辆有无误工费 车辆有误工费,前提是该车辆是运营车辆。一般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是指人员受伤不能上班而应得到的合法赔偿。而相对于车辆来说,车辆损失一般只是指车辆损坏维修费、事故拖车费、保管费等费用。事故车辆损失方面并没有叫做“车辆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但据本人了解,如果事...


·提交抢劫罪赌博罪辩护词后一定可以减刑吗?
      一、提交抢劫罪赌博罪辩护词后一定可以减刑吗? 提交抢劫罪赌博罪辩护词后并非一定可以减刑,刑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