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仅这是轻微的蹭刮、追尾,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诸如此类的轻微交通事故通常不必要进入复杂的调解和诉讼程序,那么具体来说应该如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比较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2、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和解、虽然愿意和解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3、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1)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2)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4、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
(1)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2)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上,可以自行结合本身情况加入一些内容。另外,不放心的话建议可以找当地公正部门对协议书进行公正,费用不贵,还有就是你们付给他的费用,请他本人写收条并签字按手印,协议书可以打印出来,但签名和按手印必须要当事人自己,在协议书有名字的地方都按上自己的手印,若有涂改的地方也要按上手印。
二、轻微交通事故和解后能反悔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否则应当承担其不利后果。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民事合同行为,对双方当事人均具约束力。和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予以受理,并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原告以和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由要求宣告协议,或以和解协议行为欠缺民事行为、代理人无权代理及无权处分为由要求确认协议无效的,法院应对协议进行审查,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处理。
2、原告以意思表示不真实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和解协议的,应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
3、原告以和解协议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有遗漏事项,或以和解协议签订后有新发生费用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增加部分赔偿的,法院应对其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对和解协议确未涉及的部分,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处理。
4、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和解协议的,应予允准,并对损害赔偿依法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轻微交通事故,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者虽然愿意和解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是轻微交通事故,如有必要最好还是联系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助你按照法律途径合法有效地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哪些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的,有不少需要提请法院处理。在发生事故与提请法院处理之间存在一段时间的空白,其间常有肇事人转移财产,致使最终无法执行的情形,此时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哪些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


·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
      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货车超载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情况,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最担心的问题就是“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以下是我们为您作出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一、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保险公司对车辆超载免责的条款,必须尽到充分提示和说明...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一、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机动车违章未处理的,分两种情况: (一)、一个记分周期内超出12分 违章后不能及时查询得知违法行为,有可能多次同样的违章行为,然而一个记分周期(一年)是12分,会导致超出分值,交了罚款和滞纳金后积分是不会自动...


·交警要诊断证明可给吗
      可以给。交警的主要目的是想看一下伤害程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有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工资怎样算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工资怎样算误工费? 交通事故误工的计算公式是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为了能够保障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使其能够准确认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双方的责任和过错,用来维护交通道路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结合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实践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下文以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为例进行解读。 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 (...


·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这种造成死亡情况的交通事故是属于重大交通事故的,这时候需要对死者进行赔偿,也就是偶们说的死亡赔偿,那么 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相应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逐渐加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相应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逐渐加大。而醉驾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所以我国现在严厉打击醉驾行为,只要醉驾被抓,就会面临吊销驾驶证的风险,并且醉驾还会被判刑,我国最高法怎么解释醉驾行为? 一、最高法怎么解释醉驾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医疗事故赔偿的交通费怎么算 ?
      医疗事故赔偿的交通费怎么算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交通费怎么算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合理的交通费用等,一般视患者病情、伤型情况并结合当地交通条件而定。但是患者出于故意耗费而支付的不必要的各种交通费用,不应当列入赔偿范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