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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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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纠纷 一、要知根知底
这一点十分重要,在决定借款之前,一定要摸清对方的底细和信用程度,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千万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否则,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很难要回欠款。
二、要保留证据
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不少人碍于情面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拿不出证据,债务人又不认帐,债权人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三、要有担保人
有担保人的借贷到期后,如果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或逃跑下落不明的,保证人需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责任。因此,找个担保人,不仅多了一份证据,还增加了还款保险。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担保方式一定要明确。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保证人分为两种: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两者的区别很大。如果是“一般保证人”,那么保证人承担的只是一个“补充还款”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到期赖账,那么债权人只能先把债务人告到法院,法院强制执行之后,债务人依然不还钱,债权人才能找担保人要钱。如果是“连带保证人”,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借款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要钱,也可以选择直接找担保人,让其全额还款,还可以把两人一同告到法院要求还钱,连带保证人必须担当,无权拒绝。为此,要求保证人明确担保方式,非常必要。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中,不少人根本不知道保证期间的诉讼时效,让那些心术不正的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连带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是六个月,债主必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把连带保证人告到法院,六个月一过,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会自动免除。在此有必要提醒您,如果想让借款更保险,不妨在借条上约定一个保证期限。比如写明:“保证期限为二年”。有了这个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二年之后才会失效,借款也就更有保障了。
五、要规范借款手续
首先,借贷起止时间要写清,避免因时间不清楚,计息受损;其次,借款数额要用大写写准,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事后在小写的数额上做手脚;再次,借款利息要约定明确,如果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起诉的,就有可能主张不到利息,但约定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法律不予承认;另外,借贷主体不能含混,借款手续上最好注明债务人的有效身份证号码,实际生活中知道的姓名可能与本人身份证的不一致,这可能导致在主张权利时,对贷款人不利。再比如有的是丈夫借款的,可借条却是妻子写的,这些现象均加大了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
现实中,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这也是切实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表现。当然,针对不同的情况,此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是不同的。而要是真的不幸产生了这方面的纠纷,也不要太着急,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相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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