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当劳动合同结束的时候就相当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家更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所以,有时候劳动合同到期也不一定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终止,那到底什么是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了解吧。劳动关系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因果关系来说,先有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才有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的问题。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根据解除原因的不同,规定了好几种情况,因而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应因案而定: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2、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具有违纪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要用人单位合法地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到达对方(劳动者),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3、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劳动关系的解除应是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满30天后才发生效力未以书面通知单位,以及未满30天的,均不发生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或者续签。如缸果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就应该续签合同。如果合同期满后,双方对仍按原劳动合同履行,彼此没有任何异议,则认定为双方默认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你提出续签,公司不同意续签,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2、如果公司同意续签,但是给你的新合同待遇降低了,你以待遇降低为由不续签,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3、你不同意续签,除第2条的情况外,无经济补偿金;4、如果你想拿经济补偿金,等公司通知你是否续签,是最有利的。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单位是需要作出决定的。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的相关内容了。我们知道当我们合约到期的时候,不再续签很多时候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但是这并不是这就说不续签后,劳动关系立刻消失了,因为劳动单位有义务提前30天提醒劳动者不再续签,不然我们是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



·女职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该怎么办?
      很多的劳动合同都是有一定的期限,等到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看看是否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的,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女职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该怎么办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知识。 一、女职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该怎么办? 劳动合...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工伤鉴定结果,是伤者在鉴定时的身体状况。工伤复发,或因工伤引起的其他伤害发生的概率,的确是存在的。工伤会不会复发,工伤鉴定机构,是无法给出确切答案的。针对工伤的鉴定,是本次工伤的赔偿依据之一。工伤复发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哈尔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规定是怎样的
      哈尔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规定是怎样的 按照规定,民用建筑要同步建设人防工程,如地下车库等。如果不具备条件建设,建设单位需要缴纳一定的易地建设费。哈尔滨是防空一类重点城市,那么哈尔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规定具体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哈尔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什么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什么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无论什么原因,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至于经济补偿金,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单...


·劳动合同法怀孕假期有什么规定?
      我国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地位的平等,尤其是在应聘时不能性别歧视。但是,职场中的女性,在生理方面相较于男性是比较特殊的,她们基本上都会遇到生育的问题。我国在立法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女性在在职期间怀孕的,也有了一点特别的规定。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有关劳动合同法...


·青岛市工程质量验收在程序等方面有哪些
      青岛市工程质量验收在程序等方面有哪些要求一项建筑工程结束后,需要对该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查验完成的这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很多,过程复杂,包含很多方面。那么青岛市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有哪些?青岛市工程竣工验收应完成的事项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青岛市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多少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多少年?我们在生活中主要遇到的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比较大的就是关于住宅的质量问题,也就是房子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包括经济上的损失以及生活上的损失,这严重损害当事人的权益,那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多少年?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商...


·劳务派遣单位应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应履行一下义务:1、劳务派遣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2、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3、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4、提供福利待遇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义务,6、依法具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税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
      为保障自身利益,在税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这个问题,想必您在与公司谈工资方便都会有所提及。那么的我们会给您一个详细的说明,请您往下继续观看,供您参考。 一、税前工资 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般指月工资。税后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