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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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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1、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
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申请贷款不被批准等,因此必须约定“退出”条款,以保证在消费者没有过错的时候能够随时“退出”。
2、要抓住对方违约机会
一旦开发商或房地产销售公司出现违约,一定要抓住机会,要求开发商或销售公司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并全额退还已经收取的款项。如果是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为了能够顺利抓住开发商或销售公司的违约行为,需要在商品房认购书中详细约定开发商或销售公司收取“定金”或“预付款”的目的,并把销售人员的承诺写入,这样一旦出现违反约定的情况,消费者才能证据充分地要求对方返还款项。
3、认购书不应将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4条规定,如认购书中将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谈不成的情况下,定金归与开发商。因此,认购者应当避免将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条款,明确规定定金只作为本认购书的履行担保。
二、签商品房认购书应注意什么
目前,各楼盘出示的认购书都是由开发商或售楼方自己制定的格式合同,不少消费者缺乏有关法律常识,售楼方和开发商方面处于强势地位,在认购书中常设置一些有利于售楼方的条款,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吃亏。因此,请律师协助制定认购书文本,能够很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另外,购房者的定金风险是商品房预售风险中最为显著的,由于商品房认购书中关于定金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明确,操作性差,甚至存在不同的理解,在消费者主张退回定金时并不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极大地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不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在正确确定责任承担主体后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应该对商品房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详细的考察,最好是聘请专业的房产律师陪同。对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当严格审查其内容,而对于某些暗含风险的条款则应当在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后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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