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比较多的,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我们是可以使用它来进行贷款的,而且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也是一种特殊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但是,我们要注意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的也是不同的,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一)关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关系的法律法规:1、《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但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并未给出明确答案。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国有土地租赁;(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第18条却规定:“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4、《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3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关系由于以上法律法律及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造成了实践中对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殊形式。该观点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解答》及《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该观点认为土地作价出资需要原土地使用权人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到新的公司名下,既然存在主体变更,自然就是一种转让行为,且虽《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属部委规章,但其属于具体指导工作的方向性规定。第二种观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出资并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殊形式。该观点主要依据为《房地产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该观点认为:1、最高人民法院《解答》只是适用于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前的合建合同,且在合作建房中如果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项目设立公司时的出资,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转让而是作价出资;2、《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属于部颁规章,是下位法,而房地产管理法是上位法,下位法不能违背上位法。对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来说,它和转让之间的联系是比较复杂的,而且,目前法律中是没有明确的解释的。对于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来说,我们一般是认为它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转让而是作价出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城镇化的进程也在加快,一般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人们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需要看当地的政策而定,甘肃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


·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一样嘛?
      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一样嘛?我国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虽然民众不能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有土地的使用权会有一个土地使用证,符合相关要求在土地上盖房后还会有一个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下面为您介...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潍坊过户风险是什么?
      按照规定,二手房买卖过户必须要房产证和土地证同时具备。可是潍坊市有很多中介声称没有土地证的房子也可以过户,只有房产证即可。其实,这样做购房者是面临不少风险的。那么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潍坊市民购买,有哪些风险?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


·私人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私人土地使用权多少年?私人土地使用权70年,商住两用楼的用地一般为公建性质,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中...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的收入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土地等方式,再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受益等。2、根据土地性质,地类,地价等...


·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能够享有继承的仅限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宅基地作为村集体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而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掌握在村民自己手里的。因此,当需要继承时,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地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继承...


·城镇户口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遇拆迁能获得补偿款吗?
      一、那么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农村的宅基地管理越来越严格,宅基地的确权已经清楚明确:农民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 我们要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分开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


·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有哪些规定?
      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有哪些规定? 每个公司在成立之初都拥有初始资本,这些是投资人或合伙人在商议之后作出的决定,股东可以货币、实物、资产、劳务等出资,还有一些特殊的无形资产,而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价出资。随着国际贸易合作的深入,以及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催生了中外合资企业。那么中方以土...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怎么写?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怎么写?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一般而言,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现在国家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放松了对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


·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一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而且,必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是定政策。那么,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牡丹江市在土地征收中,有的建设项...


·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
      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