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我们在进行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需要的条件才可以进行抵押。那么,对于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的限制条件都是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判断的条件的,教您进行判断是否可以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
2、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4)依法被法院查封的。
3、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
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也是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一般情形下,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单独抵押的,但是,如果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征收一定的土地。土地征收,必然会触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肯定是不会少了的。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以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为您进行介绍。请往下阅读了解。今...


·一、土地使用权遗嘱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遗嘱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1、本人身份的说明,如近亲属情况。2、本人的继承人的身份说明,如身份证号码、住所等个人信息,防止重名或者出现名字错误,或者与身份证号码不符合的情况出现。3、遗嘱执行人的说明(确立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才需要),如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征地。当遭遇到非法征地时,很多人都敢怒不敢言,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遭遇非法征地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一、《土地补偿合同》违约的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重庆大学生征地补偿怎么规定的
      重庆大学生征地补偿怎么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求学的原因,不少大学都要求将户口转移到学校,毕业后如果未找到解决户口的工作,则会被打回原籍。此时,由于原户籍地地区经济的发展可能面临着拆迁,此时,大学生由于户口已经转移到学校,征地补偿也就变得麻烦了。那么,重庆大学生征地补偿怎么规...


·商丘征地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商丘征地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能够让城市发展的更加的好,对一些地区进行征地是必不可少的事情,当然任何一个拆迁都是需要根据政府相应的批准文件来进行的,当然如果土地被征用的话,那么国家是会提供一定的征地补偿的,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方式有多种,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商丘征地补偿条例...


·酒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酒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进行其他的建设在近年来是常见的现象,进行土地征收后,一般需要对被征收土地方进行补偿,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征地补偿没有特定的计算标准,需要各地根据自己情况来制定,那么酒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酒泉征地补...


·福建省征地补偿2023年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的土地在被政府征收之前一定要实地考察具体地区的土地价格以便制定出合适的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的的居民在遭受了损失之后没有适当的补偿肯定会与政府之间发生冲突而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下面一起来看看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福建省征地补偿2018年标准是什么?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征地补偿诈骗案件的情况具体分为几种
      征地补偿诈骗案件的情况具体分为几种(一)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犯罪认定的起点:国家征地工作人员对他人诈骗行为是否明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内外勾结共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属于共同犯罪范畴,内外勾结的行为认定也就必须符合共犯的特征。共同犯罪故意的判断对内外勾结认定至关重要。共...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应当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情况,经地级市政府批准准予续期的,将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提交用地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企业还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