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农村土地使用一般来说我们都会拥有土地的使用证明,但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的问题,这样的话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就无法自己去处理,这样的话就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那如果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如何处理?首先,应该咨询土地管理局,如果系统中也没有档案的话可以找土地使用证可以找寻相关部门办理,准备好材料进行申请办理即可,如果是土地管理人员的疏忽问题可以选择进行上诉,或者选择重新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四、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一般来说只要土地确实是归我们所使用,而且没有违法违规问题的话,土地使用证办理都不会有什么问题,当然办理土地使用证可能不同的地区会因为政策的不同有不同的材料需要有不同的流程需要走,所以我们还是应该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办理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难,如果涉及到土地管理人员的疏忽的话也可以选择上诉解决。



·房地产他项权证怎么换房产证?
      房地产他项权证怎么换房产证? 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的房地产业还是非常热门的,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对于房产这个问题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很多人都需要购买房屋,当然购买房屋,如果一次性不能够还完房款的话,那么可以进行抵押,这时候会有一个他项权证,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房地产他项权证怎么换...


·抗辩权三种权利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抗辩权三种权利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抗辩权三种权利的区别主要是存在与双务合同中,这些权利的运用和使用一定要把控好,所以得了解三种权利的区别所在,这样才能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矛盾也是千奇百怪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您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先履...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提到杭州,您的第一印象就是山清水秀的,其实,杭州也是我国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所以,杭州市为了更好的打造城市的自身发展,肯定也是会不断地对城市进行改造的。过程中,难免要发生征地这样的事情,既然有征地,那么,与此存在的问题就是杭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啥?杭州征地...


·军人民事诉讼管辖是由哪个地方管?
      军人民事诉讼管辖是由哪个地方管? 一、军人民事诉讼管辖是由哪个地方管 如果条件符合的话,由军事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徐州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怎么样的?
      徐州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大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建设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
      建设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这和土地的性质(用途)有关(例如:是集体土地、无偿划拨还是有偿征用),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仅以商品房(有偿征用土地)为例: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用于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用地,顾名思义,就是拿来做建筑,建楼房建厂房建公共建筑物等的土地,取得国家同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才有资格在这些土地上进行开建。如果没有的话是不允许擅自开建的。那么,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建设用地使...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现如今许多人拥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的一些权益对于人们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划拨用地我们需要怎样去管理,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划拨用地,这些内容我们都需要去了解到,为您解答。 一、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征地工作时很常见的,征地工作涉及到的人群也是非常多的,征地少不了的就是补偿,确保征地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如果征地补偿不能够按时到位会引发不少矛盾和纠纷的,但是如果真遇到补偿不到的,您就想知道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 一、遇到征地补...


·拨划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拨划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多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什么样的?一、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2、农村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