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注销债权债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商注销债权债务 一、工商注销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公司注销后债权的实现
目前《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对公司注销前的各种法律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对公司注销后债权的实现却是一片空白。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诉讼主体方面对公司注销后债权的实现进行探讨。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过解散、清算、注销登记等法定程序即被注销。《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破产法》对公司解散、清算和注销作了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比较宽泛,不够全面,导致实践中的很多问题无法找到法律依据,公司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尤其是注销制度。关于注销制度,《公司法》只有第189条作了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6~38条规定了申请注销登记的程序性条件。除此之外,对于公司注销后遗留的相关问题,如债权债务、档案材料保存、社会责任等问题各个法律法规都未涉及。而公司注销后的债权的实现,关系到原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从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角度而言,具有非常的意义,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要求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对于之前所欠债务要清缴,对于未履行完的义务要继续履行,直到履行完成之后才可以注销。公司注销是非常严格的,也也是维护市场公共秩序的需要,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措施?
      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措施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措施有哪些 有下列措施: 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


·施工安全协议书如何写?
      施工安全协议书如何写? 我们经常在施工现场看到安全第一的标语,因此也可以看出安全施工占据重要地位。双方在进行施工时,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需要签订安全协议。那么施工安全协议书如何写?接下来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以下吧!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


·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计算补偿金
      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计算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工人到工地干活时,首先得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到期之前,单位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工人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用人...


·工伤鉴定结果9级大概能赔多少钱?
      当经由国家相关机构给出了工伤鉴定的结果时,下一步我们就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社保相关机构递出工伤赔偿金的申请了。再提出申请的半个月左右就会有申请结果出来了。如果工伤鉴定的结果是9级的话,赔偿金的具体金额是如何得出来的呢?下面对工伤鉴定结果9级大概能赔多少钱这一问题做详细的解答。 第...


·新员工办入职的相关程序有哪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找工作来养活自己,甚至是养活家人。但是,当我们找到工作时,并不是直接就进公司上班了,我们还需要办很多的手续,签订一些合同之类的。新员工办入职的相关程序比较多,所需资料也很繁复,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第一阶段 员工报到阶段 1、人力资源部电话通...


·一、工伤保险待遇代理意见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代理意见是什么 我们知道如果发生的一些工作性的伤害的话,那么是需要及时的去相关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因为只有确定了伤残方面的等级才能够获得具体的用人单位的赔偿。这样的专业机构不仅能够做工伤鉴定,也能进行工伤保险的赔付处理,非常的专业。 二、什么是工伤保险 ...


·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单位出具的解聘通...


·孕妇怀孕期间能不能降工资?
      孕妇怀孕期间能不能降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因此,用人单位的降低孕妇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维权。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


·中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规定是什么?
       一、中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规定是什么? 中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


·非法集资案员工员工量刑标准都有什么标准?
      非法集资作为一种扰乱我国经济市场和平稳健的发展的一种犯罪,对人民百姓的危害也比较大。办案机关一旦接到报案对这类案件予以严惩,维护百姓的合法利益。下面就非法集资案员工员工量刑标准都有什么标准,为你解答这类案件的判罚标准。是否被判刑要看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结果,如果证据补充完整后有可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