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二、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
由于部分土地使用的复杂性,尤其在集体所有土地中出现了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的问题,要对土地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分析。
(一)按土地分类来看
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此时土地使用证归使用权人所有。
2、国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证归土地使用者所有。
(二)按土地变更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1、房屋买卖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与房屋的所有权一致的。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随房产的变更而变更。所以土地使用证归买方所有。但如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此时房产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土地使用证也属于卖方,但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方式分划拨和出让,只有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进行交易。
2、继承、赠与
当土地使用证所有人去世后,土地使用证归他的直系亲属,假如没有直系亲属就属于他侄子或者表哥。
3、离婚
如果离婚后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继承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此时土地使用证无需变更;如果离婚后户口迁移,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集体要收回土地,土地不能成为私有财产,此时土地使用证归集体所有。
这种土地的使用对两家人来说都存在了很大的隐患,在这块土地上的房屋发生变更的话,双方在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上会出现分歧或矛盾,还是要尽早去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证分开,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2023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各市州、县...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对于拆迁不少人都持有厌恶的情绪,主要是因为近年的暴力拆迁的问题所引起,其实对于拆迁您一定要客观的进行对待,因为暴力拆迁毕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其实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各地政府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制定补偿数额,那么2017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项与诉讼结果息息相关的活动,而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也是司法鉴定中经常出现一类司法鉴定,在与房地产有关的民事诉讼中,经常需要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来对案件中涉及的房地产进行估价。那么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是什么意思?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程序有哪些?为您盘点。 ...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束河区片I号,东:邻西安街办事处,西、南、北与玉龙县相接;黄山片I号,东:邻县农业科技学校,西:邻马鞍山,南:邻文笔水库,北:邻束河区片;祥和片II号,北:邻祥云村,南:邻五台村,东:邻东...


·农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农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在我国,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大量的土地被荒废,无人开垦,土地荒漠化。土地的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这种情形迫在眉睫。国家发布了一些优惠政策来鼓励农民种土地,给农民给予补助,是的土地资源可以合理利用。那么农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一、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年检还有效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年检还有效吗有效的。不需要年审。很少检,有时换证要几十块钱。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很重要。有的小区根本没有使用证。在买卖房产的时候,房产局也没有要出示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分为“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和商品房住房土地使用证。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1.由...


·个体户变更地址流程是什么
      变更地址有以下流程: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2、办理工商转出;3、领取新营业执照;4、变更税务登记证。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


·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有补偿吗?
      一、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有补偿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荒山荒地是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开垦的,开垦者取得使用权,进行征收的时候是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街道办事处;建宁;寥廓街道办事处(含红庙社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沿江乡南盘江以西;南宁、寥廓(含红庙社区)、建宁、白石江四个街道办事处位于曲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委会...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