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办假离婚好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买房几乎成为当今最热门的话题,政府也推出了相关的限购政策想要减低人们买房的热情,无奈限购政策的漏洞让一些人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法应对,其中就有假离婚买房办,假离婚很明显是不合乎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然而为了买房办假离婚好吗?这里我们就来好好地探讨一番。

买房办假离婚好 吗?

答案肯定是不好的。买房不管是不是离婚都是可以的,从法律上来看,离婚就是离婚,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离婚了,男女双方的交友,再婚与否都是自由的。所以当事人要考虑清楚。

一、假 离婚 的涵义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通谋离婚,

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二、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三、假离婚证骗买房小心官司


银根紧缩背景下,市民购买二套房是难上加难,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比如夫妻就扮假离婚,或者使用假离婚证骗买二套房。律师提醒,如果使用假离婚证骗买首套房,可能面临人财两空,不仅要支付开发商赔偿金,而且可能惹上官司进班房。

四、 假离婚买房小心假戏真做


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在他们曾经办理的很多实际案例中,有不少“假离婚”弄假成真,最终没有复合,同时在“离婚”时约定把房产归属一方所有,另一方弄巧成拙“人财两空”。因此,以“假离婚”来规避政策对夫妻中没有房产的一方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假戏真做,那么无房产一方将很难得到补偿,其应有的财产份额将很可能损失。而且即使双方在离婚时签订补充协议,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约定,但该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其权益也很难得到充分保障。

“假离婚”现象的存在与蔓延,滋生于当前社会诚信水平不高、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大背景之下,同时又反过来对构建和谐社会构成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离婚,对那些感情确已破裂,难以共同生活的夫妻,在精神上是一种解脱。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人口的增加,以及人们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的变化,一些夫妻假借法律赋予的离婚自由的权利,来规避法律或政策所要求的义务,搞“假离婚”以达到非法目的现象,已屡见不鲜。

因交易房产而“假离婚”的案件确实很多,广州越秀法院程秀建法官为网友解答“国五条”:打官司假离婚避20%卖房税不靠谱。

近日楼市的国五条细则出台,其中“出售房产征税按转让所得的20%”的规定饱受争议。这几天网上出现了很多“避税”窍门,它们到底靠不靠谱?昨日,越秀区法院民三庭资深法官程秀建称打官司、假离婚等招数不靠谱。

1、双方打官司过户?法官:可能被判合同无效

“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这样做的风险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比较大。一旦法院经过审查认定双方的借款行为不真实或为规避税费,很可能会判决合同无效。那么,买方已付的购房款就处于卖方控制之下。而且新《民事诉讼法》对恶意诉讼的强制措施规定比较严格。这样的风险不值得冒。

2、离婚结婚玩两遍?法官:违反基本道德伦理

“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根据我国民法关于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要求,民事活动应基于维持公序、保持善良风俗的基础之上进行。如果为规避一项税费而不惜离婚、再娶、再离、再婚,且不论这一行为本身对于基本道德伦理的违反,任何一个环节的不正常衔接,影响的将是两个家庭的幸福生活。如果有人坚持走这样一条道路,我个人不想作更多评论。

3、离婚售房再复婚?法官:当心有人假戏真做

“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因交易房产而办理离婚的案件确实很多,悲剧也很多。现实中也确有人借机假戏真做,带着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跟小三过起了悠闲的日子。所以应当首先考察一下自己夫妻感情是否经得住这么折腾。

通过对买房办假离婚好吗?一番讨论及各种案例分析得出的结论不出意外是买房办假离婚肯定是不合常理的,暂且抛开拿夫妻情谊开玩笑来说,单单想通过假离婚而牟取利益这本身就不可取,还有可能适得其反。显然买房办假离婚这条荒诞捷径的确行不通也不可靠,想要买房办还是应该踏踏实实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每一条政策的颁布都有它存在的意义价值,不可随意逾越。


·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


·一、房屋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


·二房东欺骗我们是房东租房怎么办?
      二房东欺骗我们是房东租房怎么办?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关损失,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二房东)经出租人(一房东)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具体起诉程序是:1,起诉状,弄清楚对...


·一、离婚分割财产单位分房怎么处理?
      一、离婚分割财产单位分房怎么处理?单位分房属于福利房,离婚的时候,按照共同财产分割。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不宜以当初购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代签吗?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提高,现在很多人已经有了购房的需求。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是需要签订一份购房合同的。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代签吗? 有哪些内容。下面请跟随我们在下文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代签吗? 总的说来,房屋买卖合同代签行为,对合同相对方...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 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一、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3、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


·一、落户租房网签备案流程有哪些?
      一、落户租房网签备案流程有哪些?1、出租房和承租人需要协商好,对房租、付款方式、期限等需要确定好,在整个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可以任何理由,提高房子的租金。2、支付租房自己的方式分为三种,分别是以年为单位交付租金、以半年为单位交付租金、以季度为单位支付租金。3、如果说出租人要求承租方...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很多年轻的夫妻都会在结婚之前购买一套商品房,这样在结婚之后就可以有一个安稳的居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场合需要一份商品房入住证明,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农村中的房屋,虽然是在集体土地上面修建的,但在有些地区也是允许买卖的。当然了,买卖农村房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