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都知道,员工入职时必须签合同的,这既有利于员工保障自己的权益,也是公司的一项义务。但是,至于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每个公司的情况又不一样,那么,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呢?我们还想知道,如果不在这个时间之内,公司要承担什么后果。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延伸:怎么签订劳动合同(一)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二)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现在我们已经明确了,公司必须在员工入职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该按月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劳动法为了避免公司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制定的惩罚措施。所以,作为公司的人事部门,一定要谨记这个时间期限。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3、积极推行...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工伤鉴定是职工在遭遇工伤以后必须经历的一项程序,工伤鉴定结果对于工伤赔偿金额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以后十分着急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条款吗?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条款吗?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但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


·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
      在我们进行计算工资的时候,处理一般的基本工资之外,我们的工资还是有很多的其他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组成部分的,在进行计算的时候,要注意。另外,有一些人会问到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这个一个问题,那么,到底工资福利待遇都是包括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员工和用人单位相比,本来就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尤其在发生劳动关系争议以后。员工是肯定要在律师的帮助之下才有可能要求公司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虽然说我国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是不需要收费的,但是聘请律师的话,肯定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劳动仲裁律师费...


·一、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会保险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会保险规定是什么?单位需要在员工试用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形成劳动关系后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成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身承担。我国劳动保...


·员工提出辞职不批怎么办
      员工提出辞职不批怎么办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
      在法律上,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呢?对于这些劳动争议,劳动者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在这些劳动争议当中,有一些还是一裁终局的,即仲裁的结果就是最终的结果,不需要在进行劳动诉讼,那究竟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明确劳动争...


·《劳动法》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法》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


·怎么才算拖欠工资
      怎么才算拖欠工资 1、看工资结算周期来的,如果是规定月工资,那超过一个月未及时发放工资就是拖欠,如果是日工资,没有当天结算发放也是拖欠。 2、实践中,如果资方与劳方协商,因特殊情况推迟一段时间发放工资,而事后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工资发放,不算拖欠工资。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