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身体条件有变化不适合开车仍开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机动车的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要是在身体条件不允许也就是身体条件有变化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开车上路的话,这样的行为无疑已经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了。那么此时我国对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的行为人就要进行处罚,具体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一、交通事故右手桡小骨切除能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右手桡小骨切除能评残吗? 1、伤残评定应在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评定。 2、你在上班时间因交通事故造成骨折,肯定是可以尝试申请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建议你再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工伤认定,如果符合工伤构成,还可以尝试申请工伤伤...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最...


·一、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在这个车子越来越泛滥的年代,交通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家常便饭,伴随着交通事故的产生的就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了。如果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呢?这时候有的人可能就想到了对这个认定申请复议,那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如何认定 ...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情之后,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若第一次工伤鉴定存在鉴定程序等的失误,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再次提出鉴定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第二次工伤鉴...


·一、交通事故第三人判决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第三人判决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由第三人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第三人如果不存在着过错,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的范围也包括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其他的费用。《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七条 【解释条款】 第十七条,【交强险...


·交通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是什么?
      交通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是什么?交通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是罚款具体金额由各行业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如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在200元到2000元之间。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
      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一、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有车险公司在修车的时候需要车主先垫付修车的费用,但是有的车险公司是不需要自行垫付修车的费用的。车主在投保的时候要咨询一下自己选择的车险公司保险修车需要垫付吗这个问题,选择车险的时候就要选择那些不用自行先垫付修车费用的保险公司。平安车险对...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


·交通人伤垫付医疗费用可以吗?
      交通人伤垫付医疗费用可以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交通事故肇...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一、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车辆的实际情形告知借车人,如车辆存在的隐患。 同时也因为出借的是车辆,而车辆驾驶必须持有驾照,所以,对于借车人,车主应尽到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