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一、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如何确定欠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虽然借条和欠条都是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凭证,但在不同的场合下,采用的还是不一样的。若写错了的话,则就有可能造成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出具书面凭证之前,当事人最好还是先了解清楚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比较好。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什么纠纷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这样才更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范本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范本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让? 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零售商供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称为"厂商",即供应商品的个人或法人。供应商可以是农民、生产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发...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一、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我国的银行分为很多类型,其中有一种是专门为了给农民提供方便的银行它的银行贷款利率等相对都比较底。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里的信用贷款,只是面向信誉好有...


·夫妻个人债务可否保全对方财产
      夫妻个人债务可否保全对方财产 一、夫妻个人债务可否保全对方财产 可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


·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
      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在生活中,个人之间借款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而约定借款利息也是法律许可的,可我们要注意,顺利虽然允许约定了借款利息,但却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约定利息过高。那么,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根据...


·借款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一般借钱给他人,债权人肯定是希望债务人可以力保能够及时还款。但是实际生活中,债务纠纷的发生是比较多的,而这其中尤其是以欠债不还的纠纷居多。(一)可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 借钱不还或者是拖欠款项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追讨这笔欠款,很多人都会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但是有很多人不了解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


·怎么理解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种类
      怎么理解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种类债务还是很好理解,但是合同债务很多人就不了解了。而且有些人需要履行合同债务的义务,却因不了解而不承担债务责任,这就容易产生合同债务纠纷。那么怎么理解合同债务?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理解合同债务 合同债务是指债务人...


·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一、讨债时可以将欠债人关禁闭吗 债权人讨债时是不能将欠债人关禁闭的,否则便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诸如关禁闭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且涉及的罪名是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


·一、欠债不还被起诉了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欠债不还被起诉了的后果是怎样的?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总则》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才属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