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产交易的手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但针对一手房和二手房来看,其实在一些细微之处,还是存在不同的地方。若当事人选择购买二手房的话,则可以事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手续是如何办理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1、与房介公司签订委托书
在寻找房源的时候,可以委托一间信任度高,可靠性好的中介公司,这可保障代理公司和顾客双方的利益,也可节省在找房过程中浪费的时间。
2、档案查册
这是买卖双方有了明确的购买意向及目标价格之后,代理公司会先进行查册,这完全是对客户负责,包括查证该出售的房子物业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被抵押等背景资料。
3、签临时合约
经过查证之后,由买卖双方及代理公司共同签署《临时买卖合约》,这时,业主一般要求买家支付楼价的5~10%作为临订,或者由代理公司代为预收买家的订金,并于签《临时买卖合约》之日将订金如数转交业主。买卖双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之后,代理公司便可拿着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到房管局测绘所晒图,这主要用于为买家制作新的房产证。
4、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如果是要求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家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税单、公积金卡等资料到选定的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而如果原业主是按揭贷款的,则买家必须到同一家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
5、预约房屋过户时间
银行按揭办好之后,交易双方备齐所需缴交的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需要的材料: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表;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需提交共有证);测绘分户图;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收件后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并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房管局对该物业进行估价工作。
6、结清税款和楼款
按预约的缴税时间,到缴款通知发放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的税费并过户。过户当天买家需交齐所剩的楼款给业主,如果是办理银行按揭的,则楼款余额会由按揭银行直接划拨到买家的存折中,即银行放款给原业主。
7、领取房地产证
缴纳税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要注意,权利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经缴税费收据原件以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原件到发件窗口领证。
二、如何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3、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4、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实践中,由于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而在了解清楚二手房交易手续是怎么办理的之后,其实也能为购房者带来很大的便利的。当然,在交易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实际注意的地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危害及原因是什么?
      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将来法院判决能够执行,同时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一种救济,有利于确定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乏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恶意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危害及原因是什么呢?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财产保全制度...


·标的40万需要交多少诉讼费?
      标的40万需要交多少诉讼费? 一、标的40万需要交多少诉讼费? 40万元财产案件受理费为7300元(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受理费为3650元)。而对于律师代理费,遵循国家和当地关于律师收费规定前提下,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


·交通事故同责有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事故同责有误工费赔偿吗 同责是没有相关赔偿的,只能看保险公司是否会不会进行赔偿。如果是确定的责任分配比例的话。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二、交通事故具体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要交税吗?
      一、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也会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 租赁物在租...


·哪些部门可以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您的日常生活中少不了和交通工具打交道,也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此时如何处理成了您关心的一个问题。而这就使得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应运而生。那么,在签订协议书后,双方又如何确保各自的权利得到主张,各自的义务得以履行,又哪些部门机构可以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和认定。下面我们将为您做出解答。 一、...


·一、交通事故伤来八级能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伤来八级能赔多少钱?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范围有哪些
      在生活中,汽车租赁的现象并不少见,其实汽车租赁是一种合同行为,租赁双方在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时是需要粘贴印花税的,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接下来,我们关于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相关参考。 一、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


·指示交付的方式是指什么?
      指示交付的方式是指什么?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提交的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提交的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