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在住院治疗期间,可能需要由专人对伤者进行生活上的护理,由此在日后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护理费的赔偿。那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交通事故护理费怎么计算
受害人住院期间支出的护理费容易主张,但是,受害人出院以后是否需要护理?需要几级护理?护理期限多长?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医院在出院诊断或出院记录上有明确的医嘱:需要专人护理和需要护理的期限,受害人可以据此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否则,受害人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则缺乏事实依据。也有的受害人出院以后,生活仍不能自理的,可以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护理时间,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值得注意的是,生活不能自理包括:不能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和自我移动。可以说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是比较多的,针对不同的赔偿项目,具体的计算公式、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并且其中有些项目还需要以实际造成的费用为限进行赔偿。要是不知道应该如何计算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业律师。当然了,在产生纠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司机在高速上倒车怎么罚?
      司机在高速上倒车怎么罚?司机在高速上倒车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营运车辆,交警部门]还会抄告客运单位,让其受到单位的内部处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


·上海外地人交社保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福利待遇,可以报销医疗、生育等费用。一般参加正规工作的人员都可参加,社保缴费的年限和参保地区会影响购房资格,连带影响人们的婚姻、生育和养老。所以参加社保是比较重要的。注意社保的断缴和补缴也影响购房。具体信息可在官方网站上查询。上海外地人交社保怎么办理?以下是有...


·货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流程是什么?
      现在的社会,随着科技的进步,日益发展,道路上发生的束骨也很多,相信人们经常听见、看见过交通事故,但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知道的很少,那么,货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流程是什么?下面让为我们一起分享一下吧! 一、货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


·乱收停车费是否构成招摇撞骗?
      乱收停车费是否构成招摇撞骗? 一、乱收停车费是否构成招摇撞骗? 乱收停车费是构成招摇撞骗的,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


·交通肇事罪赔款后判刑是否还会进行?
      一、交通肇事罪赔款后判刑是否还会进行?交通肇事罪赔款后判刑还是需要进行的只是法院在判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这个因素,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符合规定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的老人也是有误工费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


·2023云南省交通伤残等级有哪几种?
      云南省交通伤残等级有哪几种?依照我国现行《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上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伤残评定是鉴定人员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根据对伤者的体检结果,按...


·一、交通事故伤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


·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规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


·一、房产交易中心离婚去名按揭未结清是否受到限制?
      一、房产交易中心离婚去名按揭未结清是否受到限制?房产交易中心离婚去名按揭未结清的话肯定会受到限制的,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若想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则应先结清银行贷款,然后去房管局办理修改名字才可。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夫妻所有。夫妻无权变更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