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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因被羁押不能参加诉讼是否属于民诉法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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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在受送达人被刑事羁押的情况下仍按其送达地址确认书记载的地址送达开庭传票,后传票因“原址查无此人”被退回,导致受送达人未参与案件审理。受送达人系因被刑事羁押不能参加诉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即现民诉法第146条)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据此,法院未依法送达诉讼文书即缺席判决,剥夺了其诉讼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应当予以纠正。


·起诉后,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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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减少诉讼费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


·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


·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性构建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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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成为民事纠纷中的原被告?
      1,明确村委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村委会具有社会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双重职能,具体针对某一项事务,其职能一般都是单一的,要么行使生产经营职能,要么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对于其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


·争议标的指的是什么
      《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民事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 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案件:   因财产关系发生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买卖、运...


·受送达人因被羁押不能参加诉讼是否属于民诉法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
      法院在受送达人被刑事羁押的情况下仍按其送达地址确认书记载的地址送达开庭传票,后传票因“原址查无此人”被退回,导致受送达人未参与案件审理。受送达人系因被刑事羁押不能参加诉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即现民诉法第146条)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据此...


·不知道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哪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即丧失胜诉权。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律师指出,审判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因片面理解诉讼时效内涵及时效中断的事由,丧失许多主张权利的机会,吃“时间差”哑巴亏的现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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