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一般来说,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1、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罚,《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里的“制裁”形式包括:训诫、罚款或拘留等。可见,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对此,在遭遇一方转移财产后不能以非法对非法,即不能强行抢回这些物品,而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2、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离婚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其中一方利用伪造的债务关系,企图将伪造的债务变为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将依法保护利益被损害的一方权益,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遇到一方转移财产或是隐匿财产的情况,就要立即报警或请居委会介入。随着社会的进步,物质利益文明远远超过精神文明,爱情也变得那么的脆弱,离婚率也是很高。面对越来越多的离婚前财产转移的问题,离婚夫妻为了避免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并保护好自已的权益应该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
      生活中总有可能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婚姻也是如此,那么在结婚双方实在没有办法互相扶持走完全程的时候,在夫妻双方翻脸争利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起诉离婚了,我们为您整理出了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相关的一些情况。 一、起诉离婚的相关概念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方式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 协议离婚后还能申请调解吗
      虽然说协议离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但办理了相应手续之后,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一般夫妻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而在协议离婚后还能申请调解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中关于...


·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外遇其实也就是出轨、婚外情,这往往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对于另一方来说,在发现配偶有外遇的时候打击往往是很大的,而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也不在少数。那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1...


·一岁双胞胎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说起来在生活当中,在结婚以后,对于夫妻双方来说,肯定就是生儿育女。有些情况下您可能看见有双胞胎的家庭从表面上来看是非常幸福美满的,有些事情可能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真的决定要离婚,像双胞胎的抚养权问题,您可能会认为应该一人一个。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一岁双胞胎...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一、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孩子可以强制探视吗?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孩子可以强制探视吗?《婚姻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目前只能对阻挠探望的抚养...


·为什么北京离婚率居高不下
      据民政部公布的最新消息,截止至2017年9月份,我国离婚率最高的前四位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其中,北京的离婚率竟已高达39%,继续蝉联第一。那么为什么北京离婚率高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其中的原因吧。 为什么北京离婚率居高 一、没有房子 一部分结婚之后尚在供房的...


·从实际出发,诉讼离婚找律师吗?
      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协议与诉讼两种,而通常在诉讼离婚中,很多当事人都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想要通过专业的离婚律师来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从实际出发,诉讼离婚找律师吗?也就是说,夫妻诉讼离婚真的有必要请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夫妻如果可以协商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话,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最小的。而此时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之后,紧接着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数额。那一般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


·分居10几年算是自动离婚吗?
      分居10几年算是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10几年算是自动离婚吗? 分居10几年不算是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 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