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法官会问抚养权怎么答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双方因为意见不和而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小孩,那么就会牵涉到一个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抚养权的争夺涉及到的因素非常多,双方的经济条件是影响抚养权争夺的主要因素。许多人因为这个问题而头痛。那么离婚案法官会问抚养权怎么答辩,要从哪几个方面入手,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离婚案法官会问抚养权怎么答辩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总而言之,离婚案法官会问抚养权怎么答辩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需要在答辩之前收集好对自身争取抚养权有利的信息,比如经济条件,情感因素等,在答辩时和对方据理力争即可,同时我们在争取抚养权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愿意,也不能勉强,以免影响孩子自身的健康成长。



·夫妻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在法官的审理下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有可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比较好呢?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有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
      有的人认为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抚养权和具体抚养费数额之后,那么以后就只能按照这个月底来履行。但其实随着孩子年岁的增长,在生活、学习方面的花销会增多,而这个时候自然也就需要增加抚养费数额。那一般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 ...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


·新婚姻法从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
      新婚姻法从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分居协议未提及子女怎么办?
      分居协议是针对分居的夫妻而产生的,它有利于夫妻在分居期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夫妻有子女时,在分居协议中都会提及子女的的抚养问题。那么当分居协议未提及子女怎么办的问题时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细细解答。 一、分居协议未提及子女抚养问题时该怎么办? 在子女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之前父...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双方在婚姻过程中孕育的孩子,将在离婚后由其中一方来进行抚养。而另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对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所需要负担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最初,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


·婚姻并不是一条很简单走的路
      婚姻并不是一条很简单走的路,有许多人在这条路上摔了一次又一次,可是婚姻的割裂又岂能让孩子跟着一同遭罪!关于那些带着孩子再婚又离婚的人来说,最关怀的就是,离婚后女方再婚抚养费吗如果再婚怎么办!本文我们为咱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你们阅读了解。 带着孩子再婚又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额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抚养义务的持续性,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尽管婚姻法解释...


·起诉离婚程序的内容是怎样的
      现实中,夫妻可以采取协议或者诉讼两种离婚方式中的一种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无论是在哪种离婚方式下,此时都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的。那其中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为您带来2017起诉离婚程序的内容。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


·在我国单方想离婚怎么办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一个好的、完整的婚姻需要双方共同来承担。在婚姻生活当中,如果当中一方对家庭极其不负责任,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另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又不想离婚。那么,在我国单方想离婚怎么办呢? 在我国单方想离婚怎么办...


·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近亲结婚常发生于表兄妹之间,很显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那一般来讲,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可能很多人就此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