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一、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车主出租、分包车辆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包、出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承包人、租赁人或者发包人、出租人为被告,选择后二者为被告的,对发包人、出租人请求以其与承包人、租赁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确定承包人、租赁人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赔偿权利人既起诉发包人、出租人,又起诉承包人、租赁人的,判决发包人、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对 发包人、出租人请求根据合同关系判由承包人、租赁人承担责任的,告知另案处理。
(四)机动车挂靠登记车主
挂靠车辆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挂靠人不能支付的部分,由被挂靠人予以垫付;被挂靠人承担垫付后,可以另案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请求区分内部责任的,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如赔偿权利人主张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车主出借机动车
道路交通事故是因机动车运行所致,故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是确定责任主体的一般标准。车辆管理人(包括所有人)与借用人均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借用人是直接的支配者,车辆管理人是间接的支配者。借用人直接从车辆运行中受益,车辆管理人通过出借车辆获得经济上或者其他如人情利益,故二者均对车辆运行所产生的风险负有防范义务,均应对车辆运行所带来的现实损害承接赔偿责任。首先应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管理人对借用人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一)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二)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实践中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的情况比较多,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总结了五种比较常见的,而这些的共同点就是机动车所有人与实际驾驶人是分离的,要是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的话,若所有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如明知对方不具有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仍出借车辆的,那么所有人才需要对事故负责。



·在佛山市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多和当事人酒后驾车有直接关
      在佛山市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多和当事人酒后驾车有直接关系。最近一段时期,佛山市对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的查处力度很大,涉嫌醉驾的,一旦被查处,当事人会被吊销驾驶证,并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佛山市醉驾送到哪里去?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佛山市醉驾送到哪里去? 交...


·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
      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面行驶的,常见的都是小汽车、大货车、客车等等。换言之,这些类型的车辆是允许上高速的,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一些车时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的。那到底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


·交通事故调解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
      交通事故调解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调解活动无法进行,或者调解无法达成,或者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发生时交警部门会终止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


·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不交
      一、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不交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


·一,交通事故伤者怀疑旧伤怎么索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者怀疑旧伤怎么索要赔偿 原告需要带的材料: 准备好开庭要用到的证据原件,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有要求赔偿的损失依据等。 对方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并准备好相应的对策。 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进法院安检的需要和开庭时核对当事人身份。 开庭的程序: 首先,...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在我们进行辞职的时候,有很多用人单位要求我们进行缴纳违约金,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对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存在疑惑。那么,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违约金的标准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


·一、交通事故人伤小事故需要律师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小事故需要律师吗?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相关案件时,应根据以下五种具体情况决定何时是否聘请律师:1、一目了然的简单案子只要向专业律师咨询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方法、技巧、了解诉讼程序也可以不请律师。2、认为不可逆转的案子,可请可不请。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难找到变通的补救...


·一、帮老板开车出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帮老板开车出交通事故怎么办? 若涉及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由驾驶员承担。若是指侵权责任的,职务行为的,由用人单位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个人行为的,则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


·仲裁裁决协助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仲裁裁决协助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理?可以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汽车过户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法院也可以给汽车过户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纳税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维护社会基础设施,故而任何单位、个人以及法人单位都是纳税主体,主要在进行了经济活动之后,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纳税的,一般的纳税主体都需要缴纳全部的税额,但是根据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部分车船可以享受半税优惠。 ...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一、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