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一、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一)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
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综合上述各种情形,根据本文对股权转让法律后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公司作为债权人,其内部股权发生转让时,对外部债务人的影响十分有限,并无必要让债务人了解债权人的内部变更情况。
(二)债务问题
1、告知义务的设定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确定的。《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个条款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保证债权人能有效地收回自己的债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虽然公司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法人实体亦未变更,但是股权的转让很可能使得公司的内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这一改变甚至有可能是实质性的。按照前文阐述的原因,出于对债权人远期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有权知晓其债务人的这一实质性变更。这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应当是一样的。
2、由目标公司而不是转让人来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相对应的是目标公司,即发生股权转让的公司,是它与债权人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样基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考虑,应该由债务人来告知债权人。虽然债务人的变更是由转让人引起的,但是法律关系不能混淆,所以不能要求转让人承担这一告知义务。
3、目标公司只需告知而无需经得债权人同意。这一点是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完全不同的。主要是出于对保护股东的考虑。如前文所述,股权转让几乎是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途径,如果还死搬硬套地适用《合同法》原理,万一债权人不同意,就彻底阻碍了股东的退路。根据公平原则,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和保护债权人远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之所以在此设立告知义务,主要目的还是善意地提醒债权人,债务人内部发生了重大事项的变更,如果引起了债权人的不安,债权人能够有足够的时间,针对新的情况,准备新的应对方案。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必然涉及到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转让协议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目的就是确保债权债务能够按时履行,债权债务的关系简单的说,继续享有债的权利,继续履行债的义务,确保股权的转让顺利,确保股权转让后的利益不受损。对股东负责,对企业负责。



·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民间借贷不同于银行借贷,我们知道银行借贷是有利息的,那要是在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呢?如果当事人想约定利息的话,如何确定民间借款合同利息呢,怎么约定才能合法有效呢?针对上面的问题,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请看具体内容。 一、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


·丈夫欠钱要妻子还吗
      丈夫欠钱要妻子还吗,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现实中,很多时候丈夫一方在外有欠债的,在找不到丈夫人的时候,债权人可能会要求妻子还债。那从法律层面看的话的,丈夫欠钱要妻子还吗?而夫妻要是在分居期间有欠债的话,此时应该由谁承担?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欠钱...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


·离婚有债权应当要如何处理
      离婚有债权应当要如何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公司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


·醉驾如果被当场逮到就是证据确凿的,通常情况下会被罚款和扣驾驶
      醉驾如果被当场逮到就是证据确凿的,通常情况下会被罚款和扣驾驶分,但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后果十分可怖的醉驾则会被判刑,定案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法庭开庭定罪后还有一个环节也就是让你自己陈述,所以醉驾开庭自己陈述不去会怎样?或者去的话该怎么陈述呢。 一、醉驾开庭自己陈述不去会怎样 最...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什么内容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什么内容 一、个人借贷中要审查什么内容 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人和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 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


·借贷没约定利息该如何解决
      按着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如果想要计算利息的话,必须在借款合同中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不明或者不能证明事先做出了约定,视为没有作出约定。那借贷没约定利息该如何解决,也就是说借贷没约定利息应作何处理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详细的说明。 一、借贷没约定利息该如何解决 我国《合...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
      一、离婚前一方负责全部债务怎么写?夫妻在拟定离婚协议的时候只需要将债务的分配条款直接写明是一方负责全部债务即可,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
      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应该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是让债务人写下借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在借钱给他人时,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呢?如果因为借条发生了欠款纠纷,债权人如何能打赢借条官司,从而依法实现自身的合法债权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法律规定?借款这种事,每个人都遇到过,可能是自己的亲戚,也可能是朋友。一般情况下,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当事人都会被要求写一张借条。借条是一种书面凭证,里面记录了欠款金额和归还期限。如果没有借条,当事人会容易违约。那么,公司法借款有哪些法律规定?请看下文。 一、公司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