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实践中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呢?而在解雇职工的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本文马上为您具体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用以评价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中对职工的违纪和失职行为有详细规定,并且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且已向劳动者公示。即《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明文规定。
2、职工的违纪行为与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吻合,并且有当时违纪、失职行为的原始记录证据。
3、如果规章制度中对职工违纪行为规定了处理程序,则必须按规定程序给予处理,并有相应证据。
二、单位解雇员工要注意哪些
关于解雇员工问题。公司往往会根据员工的个人原因作出的解雇决定和解雇不同,它以员工的不良表现,过错和无法胜任工作为理由。进行此种解雇的企业应该提出确切和真实的理由,否则就是滥用解雇权。
1、解雇是不是以性别,宗教,政见,参加罢工,工会活动和种族理由作为依据,否则即被视为对员工的歧视和对员工权利的侵犯。
2、所有因个人原因而进行的解雇是否说明理由,以可证明的严重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以个人印象和主观的判断为准。
3、企业是否根据事件的后果和影响作出具体分析,在考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实际责任后作出决定。解雇应是不可避免的解决方案。
因个人理由进行的解雇并不需要证明员工的过错。无法胜任工作,经常缺勤也可成为解除工作合同的理由。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无故缺勤,疏忽大意和工作失误应作为简单过错处理,企业不应以此为理由而解雇员工。
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出于对职工利益的保护,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是做出了严格规定的,而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也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解雇。当然,有些时候可能单位还需要对被解雇的职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编号: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 )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合同期限为 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 项规定予以 ...


·工程质量跟造价的关系具体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跟造价的关系具体是怎样的?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建立起来,建筑工程的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一个建筑业的人来说,应当要学会控制造价,提高质量,那么如何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下面让我们根据相关建筑法的定义来谈一谈工程质量跟造价的关系。 一、保证工...


·一、黄冈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多久?
      一、黄冈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多久? 以下是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中有关时间的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竞聘上岗失败,并不存在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
      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以合作、发展、互惠互利为目标,谋求双方利益,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劳动关系。社会的和谐是以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基础的,为维护社会和平,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政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其中,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是劳动者受到不公平待遇,对用人单位进行投诉举报,维护...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


·误工费停工留薪兼得是否存
      误工费停工留薪兼得是否存 停工,是指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留薪,是指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


·受到工伤后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是劳动法中最具实践性的问题之一,工伤发生后予以工伤赔偿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可是若员工受到工伤后该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呢,此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又包括了哪些?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


·五一节放假员工是否有工资
      五一节可以说是所有劳动者的节日,在我国五一节属于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是需要放假三天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员工就会暂时休息而不工作,那么五一节放假员工是否有工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五一节放假员工是否有工资《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