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怎么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眼睛是我们身体上最精密但却最容易受伤的部位,在工作和生活中,稍有不慎就会对眼睛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当您是由于工伤而损伤到眼睛时,可以去做眼部工伤鉴定,后拿着鉴定结果向所在企业所要工伤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较为严重时,用人单位在赔偿的同时可能做解除合同的处理。今天,就来和您聊聊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的问题。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眼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 ≤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8、晶状体部分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二、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

各地的赔偿金额各不相同,一般和当地的工资水平有关系,具体的赔偿标准对接法律中规定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眼睛工伤标准可以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是越来越严重的,自然工伤等级越高,赔偿的力度就应该越大。眼睛工伤十级法律中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却对赔偿金的组成做了相应的阐述,具体金额要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加倍赔偿;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也要单独赔偿。以上就是我们对“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劳动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确定律师费时,首先要考虑当地律师费的平均水平,其次要考虑律师本人和所在律师...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的劳动关系了。劳动关系是双方发生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不能轻易解除的,双发都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劳动者也是一样,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纠纷诉讼时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中,屋面工程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屋面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使用和验收。所以,国家对屋面工程也有严格的验收标准。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下信息。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


·钟点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钟点工可以随时辞退吗?这要看是否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如果签署劳动合同,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单位辞退是可以获取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且也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的话,那除了获取合理的报酬之外,就没有其他补偿了。所以,在单位将钟点工辞退之后,是否要给予...


·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能定到几级
      一、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能定到几级?1、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2、法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是什么?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


·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终止存在哪些误区?
      劳动关系是自签订有关劳动合同,协议生效之时就已经诞生的了。通过劳动合同维持企业单位和被雇用个人的合法关系,是当今社会最常见的劳动关系之一。然而,对于律师意识淡薄的部分劳动者来说,总会出现辛辛苦苦工作之后,部分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为了解除这种不正当的劳动合同关系,可以采用起诉确认劳...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是我们每天出行都会经过的,公路的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危及我们的生命。所以,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就变的尤为重要。那么,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质量鉴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一、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确实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也可以从提出之日起计算30天再同意其提出的解除劳动合...


·桥梁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久
      桥梁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久?桥梁工程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建筑工程,在一些山区,修建公路的时候会涉及到大量的桥梁建设。桥梁工程的质量控制非常重要,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整条公路的使用。根据有关规定,不同工程的质量保质期的期限是不等的。那么桥梁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久?下面我们一...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应付职工薪酬包含用人单位给予其在职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各种福利,是员工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很多员工对职工福利费的适用范围不太了解,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介绍给您。 一、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