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企业发展困难的话都会选择采用裁员的方式来减轻自身的压力,降低企业运营所需要的成本,不过裁员的进行中员工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这些补偿金是需要公司进行赔付的,虽说如此,但当前还有许多人都不知道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那具体来说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呢?

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但是,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人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人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这里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因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裁员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若已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还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裁员的情况其实在社会中是非常常见的,并不一定要到企业困难时才会进行,如果企业想要降低用人成本或者认为自身人员过多的话都会选择采用裁员,不过对此我们也没有必要太担心,如果自身对企业有用处是不会被裁员的,如果被裁员的话也是拥有裁员赔偿金的。


·公司法出资不实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法出资不实的后果是什么? 作为公司的股东,将来是可以按照出资的比例登记相应的股权,然后进行分红的。所以如果说在当时出资的时候有股东出资不实的话,这对其他股东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也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登记和经营。公司法当中对于出资不实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应该如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贸审批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批准证书。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外方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银行的资信证明;...


·公司法股东转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股东转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如果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者在工作时一定要注意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劳动合同等文件,不要觉得嫌麻烦、相信老板的为人就不签,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什么问题、自己利益受到了损害,连一个可靠的证据也拿不出,只有吃哑巴亏。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劳动者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


·公司股权比例怎么样规定
      公司法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每个公司分配按照各公司情况而定,第一种,股权平均分配,这样一个好处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但是这样的做法,在现实生活是很难生存下来的,有的时候,大家的意见并不是统一一致的,那这样会降低效率。第二种,协商分配,老大占股80%-90%,拥有绝...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中,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个不可否认的作用,它对国民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因为各种限制条件,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这同时也加大了它的经营风险。那么,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今天我们...


·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吗?
      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吗?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技术入股属于无形资产入股,一般是经过共同投资人之间的协商确认股份或经会计师评估折价入股,一般股份占总股本的25%,最高可以到70%,注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程师...


·中小型企业融资轻资产的方式有哪些?
      中小型企业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资金较为缺少,与小微型企业相比较,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故而此种类型的企业在社会生活中发展是比较难的。在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时,不少人会选择通过融资的方式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轻资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中小型企业融资轻资产的方式有哪些? 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注销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注销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4、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可申请注销。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的话,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责。二、实缴资本可不可以取出来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应该注意的问题: 1、 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政治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以追求企业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